市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
根据《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优化营商环境以及严肃财经纪律专项整治行动相关工作要求,决定对你中心2022年度政府采购工作进行考核。
一、考核内容和方式
考核工作采取自查自评和现场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分别对综合情况、基础工作、采购业务、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廉洁自律和队伍建设等方面(详见附表)进行分类考核,根据考核的结果进行评分,总分:100分,得分90分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60-79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二、考核步骤和时间安排
考核时间从2022年9月20日开始,10月31日前完成。具体安排如下:
1.自查自评阶段(9月20日至10 月10日):根据通知要求,整理2022年1-9月份政府采购项目相关的文件、数据和资料,形成自评报告,于10月10日前正式报送市财政局。
2.现场考核阶段(10月11日至10月20日):结合自评报告和书面审查情况,市财政局组成考核工作组实施现场考核,考核工作结束后形成书面考核意见。考核结果在指定媒体公示。
3.查纠整改阶段(10月21日至10月31日):针对考核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将整改结果以书面形式报送市财政局。
三、考核要求
请你中心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此次考核工作,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各项规章制度进行自评,认真整理相关资料,做好准备工作,积极配合考核工作组。要设立专职联络员,具体负责此次考核联络工作。考核组要依法实施考核,认真履行职责,廉洁奉公,本着公平、公正、高效的工作态度完成此次考核,确保考核结果详实准确。
西安市财政局
2022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