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西安市财政局党组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工作部署,2022年5月10日至7月10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中共西安市财政局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10月31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中共西安市财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责任落实情况

(一)局党组组织落实整改工作情况

1.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第一时间召开扩大会议,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中央和陕西省关于巡视巡察要求同学习贯彻市委主要领导讲话、市委巡察反馈会议精神紧密结合起来,及时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巡察工作重要作用和重大意义,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把全局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关于巡察整改要求上来。为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局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创新工作方法,及时编印《巡察整改工作简报》,印发局各基层党组织学习。全局各基层党组织坚持统一思想深入学、压实责任对标学、推动整改运用学,切实掌握巡察整改基本要求、主要内容和落实标准。通过深入学习,局党组及全局各基层党组、全体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到,做好巡察整改工作是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的现实要求,是提升党员干部组织力和落实力的重要抓手,必须以最坚决的态度、最务实的作风、最有力的举措,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落实。

2.细化实化措施,压实整改责任。一是及时成立巡察整改领导小组。2022年11月4日,印发局党组《关于成立市财政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成立以局党组书记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分综合协调组、督导组和材料组。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积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先后召开会议4次,注意加强与市委巡察办的沟通协调,及时汇报整改进展情况,请教解决具体问题。二是及时细化实化巡察整改工作方案。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在吃透上级相关要求的基础上,局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第一时间印发《关于明确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财政局党组开展巡察反馈意见责任分工征求意见的通知》《关于制定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财政局党组开展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措施的通知》,及时收集整理各处室(单位)意见建议,按照“六步法”要求制定《巡察整改工作方案及责任分工》,将3方面11类问题细化成46个具体问题145条整改措施。方案经局党组研究审议后,2022年11月16日印发《巡察整改工作方案及责任分工》。为深化整改落实,压实“1+N”工作责任,确保巡察整改落实落细,及时印发了细化整改措施实施方案模板,每项问题第一责任单位按要求进一步细化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结合实际制定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岗、要求到位。在整改中,第一责任处室(单位)注意加强工作统筹协调,认真履行整改责任;具体问题落实单位和配合单位密切配合,抓好整改工作的落实。三是强化领导班子责任担当。局党组领导班子旗帜鲜明讲政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齐心协力抓落实。责任领导勇于担当,认真履行巡察整改领导责任,及时召开分管处室(单位)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

3.强化组织领导,推进系统整改。是坚持贯通融合,推进系统整改。坚持把巡察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切实做到系统整改、深入整改、彻底整改。同时,将反馈4条意见及普遍性问题贯通落实,及时向市委巡察办上报《发现普遍性问题预警提示情况的报告》。二是及时督导检查推进情况,坚持定期听取巡察整改情况汇报。局党组坚持每月召开巡察整改工作研判会,听取整改事项进展情况汇报。将整改工作的落实情况列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促进按时限高质量完成整改。同时,注意发挥局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监控”作用,采取电话抽查、实地检查、资料审查等方法,检查各处室(单位)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了解掌握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三是认真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强化政治担当。2023年2月10日,局党组领导班子按要求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市直机关工委到会指导。会上,局党组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等方面,深入对照检查,深度检视问题,深刻分析原因,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局领导班子责任担当。各基层党组织按照要求结合年度组织生活会,召开巡察整改组织生活会,对照巡察整改要求,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切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

(二)局党组书记组织整改工作情况

局党组书记对整改工作高度重视,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注重发挥“头雁”作用,做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多次研究审定《巡察整改工作方案及责任分工》,确保方案设置科学、考虑全面、务实整改。注重带头示范,主动认领整改问题。牵头负责24个,占46个具体整改问题52%。注重加强工作统筹,传导巡察整改工作压力,压实整改工作责任链条,督促提醒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落实整改责任,组织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向局党组签订《巡察整改承诺书》,从“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方案清单,夯实整改工作责任、从严从实抓整改,增强巡察整改综合效果”三个方面向局党组作出庄严承诺,及时教育引导全局各级党组织、各级党员干部以讲政治的高度、真抓实改的态度,推进巡察整改工作落实。同时,积极参加“西安巡察”微信公众号“党组(党委)书记谈巡察整改”体会活动,激发全局党员干部完成巡察整改政治任务政治热情。

(三)成果运用创新发展情况

1.坚持碰硬较真,发挥问责警示震慑作用。局党组支持驻局纪检监察组及时处理市委第二巡察组移交市财政局问题线索。驻局纪检监察组按程序成立核查组,对投资评审中心相关责任人涉嫌违纪问题进行核实、调查、处理。经局党组研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同时,坚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发挥问责警示震慑作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2.坚持不断完善制度机制,巩固整改工作成效。局党组在解决问题的同时,坚持举一反三,及时总结经验,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工作机制,不断巩固提升巡察整改成效。局党组、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先后研究制定修订制度办法共37个(其中:制定制度29个,修订制度8个)。各项制度的制定修订,进一步推动形成议事有规则、管理有办法、操作有程序、过程有监督、责任有追究的良好格局。

3.聚焦财政高质量发展,扩大巡察整改工作成效。始终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有力举措、推动全市财政高质量发展的有效契机。2022年,局党组始终坚持从讲政治高度审视和推进财政工作,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聚焦“六个打造”奋斗目标和九个方面重点工作,以西安财政“一三三五”重点工作思路为抓手,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成功获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积极支持产业发展壮大和科技创新能力提升,年内新增上市企业9家,首发募资83.81亿元,科技金融奖补资金撬动1781家科技型企业全年新增融资53.38亿元,全市新增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超过2000家,同比增长26%。坚持融资创新、投资创新、管理创新“三个创新”。政府引导基金矩阵体系初具规模,优化存量大西安产业基金管理机制,新组建100亿元创新投资基金、100亿元城市更新基金、50亿元抗疫恢复基金,累计投资子基金87支,合作规模1248亿元,累计投资项目900余个,带动项目投资规模超4000亿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持续支持教育事业发展,积极做好政府债务风险防控。始终坚持把巡察整改成效转化为投身财政生动实践的政治热情,以超常规力度和举措全面顶格执行一揽子稳经济政策,为西安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二、巡察整改任务落实情况

截至目前,整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中共西安市财政局党组制定实施的145项整改措施中,已完成141项。持续性开展的整改措施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

1.关于“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政工作的重要论述不到位”问题

(1)关于“推动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成效不够突出,落实效果不够明显”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通过“财政兴学”载体建立长效机制,常态化推进学习。将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作为“财政兴学”活动重要内容,及时把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政工作的重要论述汇编成册,配发各处室(单位),并通过“财政知识测一测”,检验大家学习实效。二是通过创新学习形式,促进学习实效。采取原文通读、重点解读,集中学习、研讨交流等形式,激发学习兴趣,浓厚学习氛围,增强学习成效。三是通过课题调研,强化落地见效。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及时搜集整理留抵退税、稳经济大盘、永续债、政策性金融信贷、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2023年经济形势预测等方面的政策内容,定期编发《财经信息选编》《每周财经资讯选编》。四是加强财政资金管理,为全市稳住经济大盘贡献财政力量。加快财政支出进度,推进各类财政资金快下达、快支出,确保“三保”及惠企利民资金及时足额支付到位,全力支持九个方面重点工作,切实发挥财政政策资金效应,为全市稳住经济大盘贡献财政力量。

(2)关于“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仍有差距对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宣传不够有力、落实不够有效,市级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水平还不高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学习宣传。局党组安排专门议题,深入学习《中共西安市委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对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进行再学习、再安排、再宣传。二是强化政策指导。6月22日,制定印发《西安市2022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点》,指导市级部门(单位)、各区县(开发区)进一步深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8月12日,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提出优化简化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程序、科学细化绩效目标编报、突出绩效运行监控重点、做深做实财政和部门评价、推动绩效管理成果应用等5个方面若干政策措施,切实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效能。三是注重预算管理绩效考核。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和陕西省关于加强财政管理绩效考核有关要求,及时制定印发《关于开展2021年度市级部门预算管理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开展2021年度市对区县财政管理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重点对重大政策落实、财政体制管理、预算编制管理、预算执行管理、预算绩效管理、资产管理、地方政府债务管理、财政透明度等九类内容进行考核,推动预算管理和绩效管理工作有效落实。

(3)关于“落实谁分配资金、谁审核目标要求不严格,绩效目标编报质量不够高”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全面梳理讲评。通过全面梳理,形成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编报质量不高的问题清单及部门(单位)清单,并于2022年12月反馈至各支出处室及相关部门(单位),要求结合2023年度部门预算编报工作予以落实。二是重点审核辅导。各支出处室通过财政云预算一体化系统,在2023年部门预算编报和项目入库时,对绩效目标编制质量一般和较差的部门(单位)进行重点审核辅导,会同各支出处室对2023年44个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进行集中审核,预算绩效目标编制质量明显提高。三是做好目标下达。严格执行《关于随资金文件同步下达专项资金绩效目标有关事项的通知》相关要求,全面落实绩效目标联审下达,确保预算资金和绩效目标同步审核、同步下达。四是加强培训指导。对市级各部门(单位)、各区县(开发区)财政局开展财政专项资金、政策和项目绩效目标编报实务培训,进一步提升相关人员绩效目标编报水平。

(4)关于“部分重点领域尚未开展绩效评价,对全市粮食储备补贴资金绩效评价机制不够健全”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抓好粮食购销领域重点绩效评价工作。2022年3月,印发《西安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粮食购销领域财政补贴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对西安爱菊粮油工业集团开展绩效评价,形成绩效评价报告。采取市与区县(开发区)联动评价的方式,组织11个区县(开发区)对18个粮食承储企业涉粮补贴资金进行绩效评价。同时,会同市发改委进一步加大日常工作检查和督导力度。二是做好粮食领域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结合粮食购销领域绩效评价情况,全面调研摸清市级粮储备费用底子,对于市级储备粮油费用补贴标准偏低问题,及时提请市政府出台印发《关于同意提高市级储备粮费用补贴标准的通知》,新标准从2022年4月份执行。三是持续强化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2022年7月,印发《西安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度财政重点绩效评价项目计划的通知》,对西安演艺集团、2021年度市级污水处理服务费项目等18个重点项目进行评价。2023年2月,印发《西安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度财政重点绩效评价项目计划的通知》,拟对工业发展专项资金、采暖季民生用气补贴资金、财政支农等20个重点项目进行绩效评价。

(5)关于“预算支出标准不够科学,部分标准与市场询价偏离度较大”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落实预算支出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坚持边查边改,对照巡察整改反馈问题,充分考虑市场物价和部门业务需要,调整大批被装购置、课题研究(含规划编制)、档案委托管理等支出标准的适用方式,进一步增强市级部门预算支出标准指导性。二是坚持落实《西安市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办法》,加强与消防、城管等部门沟通对接,推动行业部门内部标准建设工作,印发《西安市消防救援队伍地方消防经费管理办法》,出台城市管理特种用车运行维护费保障标准,进一步丰富和完善预算支出标准体系。三是强化预算支出标准应用,建立预算编制联合评审机制,编审中心和各支出处室仔细审查部门预算项目适用预算支出标准情况,充分发挥标准在预算编制和管理中的基础支撑作用。四是及时印发《关于征求<市级部门预算支出标准(2023年版)>编制意见的通知》,对制定《西安市市级部门预算支出标准(2023年版)》提出明确要求,进一步夯实完善预算支出标准的责任,确保市级部门预算支出标准更加符合实际、科学合理。

(6)关于“谋划破解西安大城市、小财政问题主动性不够强”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积极克服经济下行、疫情防控和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等多重因素影响,不断强化财政收入预期管理,加强与市税务局沟通对接,在顶格落实国家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基础上,深挖增收潜力,坚持依法依规组织财政收入,做好区县、开发区收入进度督导工作,努力完成全年收入任务。二是进一步加强财政收支分析,建立财政预算执行月度分析会制度并抓好落实。三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的通知》,明确账务核对、资金动态监控、退付流程等要求。四是在2022年编印《西安市重点项目融资手册》的基础上,持续做好推广运用工作,共同出主意、想办法、找症结、开“药方”,研究具体投融资解决方案。五是持续发挥政府引导基金撬动作用,广泛募集社会资本支持重点领域发展。

2.关于“落实中央关于财政工作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要求不够有力”问题

7关于“落实六稳’‘六保决策部署用力不够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统筹推进六稳’‘六保工作有差距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快财政支出进度,保持支出强度,全力支持“六稳”“六保”工作。二是加大转移支付补助力度,提高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资金规模,完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三是印发《西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直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健全完善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加强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跟踪问效,确保直达资金惠企利民成效充分发挥。四是印发《西安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五是修订印发《西安市市级专项资金拨改投实施办法》,优化“拨改投”制度和投资决策机制,拓宽项目资金来源渠道,引导部门以“拨改投”形式支持产业发展。

(8)关于“执行减税降费政策力度不够大落实中央减税降费政策主动性不够强,财政减收测算不够精准”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减税降费宣传调研。市财政局会同市税务局梳理了国家公布的现行税费支持政策,结合全市实际,采取“1+7”模式整理、编制了《2023年税费支持及延续执行政策汇编》,并持续动态更新。根据2022年全市减税降费总体情况、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免税政策等个别税种政策评估情况、调查问卷数据情况,完成2022年减税降费政策实施情况的调研评估工作。二是扎实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按照中央和省级相关要求,市财政局先后组织开展了减税降费领域财经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和地方财经领域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通过各级各部门自查复查和中央、省级、市级重点抽查,对发现个别部门存在的涉企收费问题,及时督促完成整改,全面按时完成相关专项行动,确保减税降费等助企纾困政策红利惠及广大市场主体。三是持续强化非税收费管理。坚持实行政府收费目录清单制度管理,会同市发改委印发《关于公布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的通知》,在门户网站公布,并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的通知》,确保非税收入及时缴入国库。四是抓好预算收入组织工作。通过强化重点税源监控、积极争取免抵调库额度、推进土地增值税清算、加强税务稽核、强化非税收入征管等多种方式,促进全市财政收入及时、均衡入库。按月统计收入预测情况,督促区县做到应收尽收。

(9)关于“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坚持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关于政府“过紧日子”相关要求,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将政府“过紧日子”要求落实落细。二是强化过紧日子监督考核机制,上报市政府同意印发《西安市财政局关于表扬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表现突出单位的通报》,充分发挥示范带动和榜样引领作用,营造“勤俭办一切事业”的良好氛围。三是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关于政府“过紧日子”要求,报请市政府同意,印发《西安市坚决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 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实施措施》,确保政府“过紧日子”要求落到实处。

(10)关于“服务保障市委中心工作标准不够高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及时成立市财政局九个方面重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西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落实九项重点任务实施方案和保障2022年九个方面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2022年下达九个方面重点工作资金827.88亿元,主动将财政工作放到全市发展大局中去谋划、去推进,全力保障九个方面重点工作推进。二是局党组始终坚持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定期听取九个方面重点工作落实情况汇报,不断强化各处室(单位)责任担当。三是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全市中心工作,统筹整合各类资金资源,加强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2023年,市本级安排用于“八个方面重点工作”支出793亿元。

11关于“推动财政体制改革步伐不够快”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全面加强分析调研。在借鉴其他副省级城市以下财政体制经验的基础上,形成市以下财政体制改革调研报告,为推进改革工作奠定基础。二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市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及专班,专班设在预算处,负责日常工作,专班下设收入组、支出组,积极稳妥推进市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工作。三是积极争取省上支持。全面梳理全市地方财政收入、可用财力、转移支付制度及财政管理情况,主动向省财政厅汇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财政改革发展存在困难以及对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的具体诉求,并于2022年12月8日与省财政厅召开财政体制改革调研座谈会,争取在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上给予我市支持。四是加快推动改革工作。在反复测算的基础上,提出调整市以下财政体制的基本思路,明确规范各级收入划分、统一收入分成范围和比例、设置体制过渡政策、完善转移支付制度体系、合理划分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等方面的初步办法,制定实施方案。根据省财政体制改革方案和省对市财政体制改革指导意见,进一步调整完善方案,待方案完善后按程序报批。

3.关于“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问题

12关于“谋划推进财政工作发展不够有力未对决策机制及时进行优化,导致基金投资效益不高,对社会资本撬动不足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为优化西安合作发展基金的管理体制和决策机制,报请市委、市政府同意,2022年5月印发《关于设立西安市抗疫恢复发展基金有关事项的通知》,将西安合作发展基金整体纳入西投控股公司资本金管理,由西投控股按照市场化方式全权负责基金运作,提高基金投放效率。二是由西安合作发展基金向西安市抗疫恢复发展基金出资10亿元,通过“股债融合+投贷担”联动机制引导各类机构资源和社会资本向受疫情影响较大企业提供纾困融资支持。

(13)关于“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够严格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局党组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央和省、市各项决策部署,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大额资金管理等涉及“三重一大”政策法规制度的学习,充分认识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理解把握落实的标准、程序和要求。二是为进一步加强机关大额资金管理,制定印发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局机关大额资金审批和经费报销管理工作的通知》,对大额资金范围和标准、审批程序、审批权限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三是认真执行市纪委监委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进一步加强“三重一大”事项廉政风险防范工作的建议函》要求,局系统提请局党组会研究决定“三重一大”事项,提请议题处室(单位)必须按要求向驻局纪检监察组报备,加强“三重一大”监管。

14关于“局属企业管理体制存在漏洞”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按照2022年7月财政部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金融企业财务管理的通知》中“各级财政部门要压实会计师事务所独立审计责任,切实发挥独立审计的第三方监督作用”的要求,2022年9月,选取3家会计师事务所,对局管企业财务预算、履职待遇、业务支出、资产风险分类、不良资产核销和处置、会计核算、财务会计报告等相关情况全面检查。二是为落实《西安市财政局局属企业人事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局管企业领导人员轮岗和岗位补充配备工作进度,2023年1月4日,经局党组研究,对企业任职时间较长的领导人员进行轮岗交流,对个别空缺职位进行补充配备,进一步完善局管企业人员管理体系。

(15)关于“对下属单位和企业领导不够有力制度建设较滞后,《西安市罚没物资管理暂行办法》未结合我市实际进行修订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及时成立《西安市罚没物资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修订工作专班,做好专题调研、科学论证的相关准备工作。二是及时完成修订《办法》基础准备工作。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财政部下发的《罚没财物管理办法》,在结合全市实际和业务工作实践、走访相关执法单位听取意见和建议、内部讨论的基础上,完成《办法》的修订基础工作,经中心主任办公会研究后上报局法规税政处。三2022年11月9日,罚没中心配合法规税政处已将《办法》立法计划项目申报表及《办法(送审稿)》上报市司法局。根据市司法局意见建议,罚没中心商局法规税政处,经局领导同意,2022年2月20日,局法规税政处向市司法局报送《关于对<西安市罚没物资管理办法>清理意见的函》,对该《办法》不再修订,建议废止。根据西安市罚没财物管理实际情况,结合财政部《罚没财物管理办法》要求,制定《西安市罚没财物管理实施细则》,在市政府对《西安市罚没物资管理办法》公告废止的同时,以市财政局文件的形式印发执行。

4.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够到位”问题

16关于“落实主体责任有差距压力传导有层层递减现象”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3年2月10日,制定印发《局党组及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局党组及班子成员抓基层党建主体责任清单》。二是2022年8月22日,局党组会同驻局纪检监察组召开2022年上半年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研究会,对各处室(各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进行专题研究,研判分析形势,提出下半年工作计划。三是局党组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2022年下半年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处室(各单位)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规定。四是印发《中共西安市财政局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谈话提醒工作的通知》,压实谈话提醒责任,督促各处室(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一岗双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五是局领导分别召集分管处室(单位)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分析研判会,由各处室(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汇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研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形势,总结工作、分析问题、提出要求。六是机关党委在列席各基层党组织生活会时再次强调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

(17)关于“‘以案促改工作不够扎实”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局党组以及局机关党委认真学习《西安市以案促改工作办法(试行)》,深入理解开展以案促改的意义、条件、程序和要求。二是结合市委作风建设专项行动,扎实开展西安急救中心原党总支副书记、主任李强严重违纪违法案以案促改。三是对2022年下半年受处分的一名退休干部,按规定进行了通报。四是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推动以案促改,引导党员干部以案为鉴,以案促改。

(18)关于“履行监督责任不够严格。机关纪委日常监督执纪意识不够强,未按要求建立覆盖下属单位、企业党员干部的廉政档案”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西安市财政局2022年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工作实施方案》,推动政治监督落实落细。二是制定机关纪委《关于2022年西安市九个方面重点工作的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关于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压实监督责任。三是印发《关于认真做好西安市2022年九个方面重点工作的通知》,7次现场检查相关责任处室落实情况,督促市财政局牵头的2项任务和配合的36项任务推进落实情况。四是加强对局机关采购和人员招录监督。2022年,共监督局机关物资采购20余次、局机关和局管企事业单位人员招录3次。五是经与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沟通,机关纪委建立完善了局机关、局属事业单位科级(含)以下干部廉政档案134份。同时,局机关纪委指导各局管企业建立企业内部员工的廉政档案。

(19)关于“主动发现问题线索能力有待提升”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是加强纪检监察和财政业务法律法规学习,加大督导调研力度,提升主动精准发现问题能力。针对纪检监察组对市财政局系统全面从严治党督导调研反馈的问题,持续跟进督促整改落实。二是全面准确掌握廉政风险点,找准监督重点。督促市财政局结合清廉财政建设、作风建设专项行动和巡察整改工作认真梳理廉政风险,制定风险防控措施,汇编《市财政局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并形成常态化防范廉政风险的动态管理机制。三是聚焦重点岗位廉政提醒,抓住关键少数。向市财政局每名班子成员发送《关于廉洁从政的提示函》,围绕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方面进行廉政提示。驻局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与市财政局机关处室和基层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一对一”、“面对面”廉政提醒谈话。同市财政局党员、干部和群众广泛谈心谈话,听取对监督对象的反映,注重发现问题。四是专题分析研判,发现短板弱项。驻局纪检监察组向市财政局党组发送建议函,要求对巡视巡察及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专题研究会发现指出和驻局纪检监察组调研督导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等进行梳理汇总,并会同市财政局党组召开了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专题研究会,共同分析研判形势,发现短板弱项,并提出改进建议。五是深入一线靠前监督,提升监督质效。围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专项整治工作要求,赴相关区县财政局和粮食企业进行实地检查,深入涉农区县实地调研检查乡村振兴财政资金拨付等情况。

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依然存在”问题

(20)关于“工作作风还有不严不实表现。‘庸懒散慢虚粗现象依然存在”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在局党组会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作风建设、财政工作等方面重要论述,不断提高思想站位。二是印发《西安市财政局坚持不懈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四风”树新风工作实施方案》,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三是印发《关于开展作风建设相关制度学习的通知》,要求各党组织认真学习市财政局《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具体措施》《进一步强化政务服务效能 提升办文办会办事效率有关事项的通知》《机关首问负责制管理办法》等文件,教育党员干部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四是梳理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编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重要论述汇编》,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推动党员干部以优良作风保障财政目标任务的实现。五是组织局系统各党组织开展“依岗承诺转作风”活动,推动作风建设与岗位职责有机融合,形成以作风促工作、抓工作强作风的良好氛围。

(21)关于“主动作为意识不够强工作存在等、靠现象,按部就班多、提前谋划少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将中央和省、市激励担当及作风建设方面文件精神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二是制定印发《西安市财政局机关公务员平时考核办法(试行)》,客观反映党员干部“德能勤绩廉”5个方面的日常工作和一贯表现,激励鞭策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勤政务实,推动工作质量和效能提升。

22关于“调研中干部反映,局机关部分处室存在多头、重复向市级部门安排工作的情况,一些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不够强,服务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结合“财政兴学”活动和“五型”机关创建工作,组织全体财政干部加强财政业务知识学习,熟悉财政部门职能和本处室职责,引导和教育党员干部增强“八项本领”、提高“七种能力”,进一步提升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二是全局系统结合工作实际,深入细致制定年度和阶段性工作计划,提高安排布置工作计划性、科学性。对于同时涉及多个市级部门的综合性业务,明确牵头、配合处室,划清职责分工,由各市级部门的对口处室负责具体任务安排,坚决避免重复向市级部门安排工作的情况。三认真执行《西安市财政局机关首问负责制管理办法》。对来电、来信、来文、办事人、上访人到局机关办理相关事项,首问责任人负责接待(接收、接听)并负责办理或联系、协调处置,进一步强化干部职工责任意识,营造运转高效、服务热情、行为规范的工作氛围。四是加强作风建设,深入开展“财政服务月”活动,进一步提高服务保障水平。

2.关于“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树得不够牢”问题

23关于“从12345热线办理工单投诉情况,反映服务意识还需进一步加强”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市财政局党组及各基层党组织结合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重要内涵,不断强化宗旨意识,强化做好12345市民热线工作责任感。充分认识12345市民热线工单办理是提升政府行政效能和服务群众质量的有效举措,把市民热线转派工单办理作为服务群众、方便市民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第一时间受理、依规依据办理、规定时限内回复。三是持续提升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加强与12345市民热线办的沟通对接,根据财政热点问题,及时增加知识点设置,详细跟踪工单反馈,及时了解工单回复满意度情况。四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按照《西安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信息宣传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政策宣传工作,提高群众对财政政策了解程度。强化责任意识,改进工作作风,认真落实《清廉财政建设任务清单》中关于干部作风要求,减少线下办事投诉事项数量。

24关于“2020年全省财政云系统推广上线时,给市级部门和区县培训辅导、政策解答不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定期组织培训。抓住预算编制、模块上线等关键时间节点,各相关处室通过针对性培训提升财务人员财政业务水平、系统操作水平,提升工作效率。二是及时印发资料。信息数据处及时整理公开各类培训视频资料和操作手册等学习资料,方便财务人员根据自身需求选择学习内容,提升“财政云”系统操作水平。三是强化运维服务。按照驻场技术人员在线电话指导操作、综合业务处室按职能指导业务、支出处室指导归口单位业务、“财政云”办公室协调省厅解决技术问题的分工。四是主动开展调研。充分调研预算单位在使用“财政云”系统过程中的问题,收集意见建议,及时总结归纳,反馈至省财政厅,为优化“财政云”系统提供参考。在充分调研基础上撰写发表《UKey应用管理模式优化的对策研究》和《优化预算单位用户管理模式的对策研究》两篇课题调研文章,提出系统优化意见。

(25)关于“财政资金使用监管不够严格。主动监管意识不够强,仍发现个别区县惠民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存在补贴发放不及时、资金沉淀滞留”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针对巡察反馈问题,相关处室高度重视,多方联动,重点围绕“一卡通”基础信息管理、日常监管、制度建设等方面内容深入自查,针对排查出的问题,立行立改、建章立制,完善相关制度和办法,堵塞政策制定、制度执行、业务管理等方面存在的漏洞,严防各类问题的发生。二是制定印发《关于加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工作的通知》,督促市级项目主管部门和区县(开发区)在整改具体问题基础上,举一反三,从管理机制上补齐漏洞短板,制定完善细化相关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规范的长效管理机制。三是督促相关区县财政收缴违规发放的公益性岗位补贴。

26关于“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局党组以及局系统各基层党组坚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持驰而不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二是紧盯巡察反馈的具体问题全面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围绕收送礼品礼金台账、公务接待和商务接待记录、个人婚丧喜庆事项、财务管理等方面,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实效。三是局党组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深刻汲取教训,引导党员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切实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3.关于“执行制度不够规范,重点领域风险防控意识不够强”问题

27关于“下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不够及时”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主动担当,把巡察整改与作风建设、清廉财政建设、业务工作等结合起来一体推进,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在资产管理处内控制度落实责任中进一步明确:主要负责人加强督促检查;经办人注意强化具体落实责任,紧盯市人大批复时间,倒排工作落实日期,并及时向处室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报告落实情况,确保工作落到实处。三是深刻汲取教训,确保在规定时间内下达预算。四是加强督促检查,主动与国资监管部门对接,在全市预算下达后,督促国资监管部门按规定下达到相关企业。

(28)关于“政府集中采购预算编制不够严谨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采购预算编制管理。在每年编制部门预算时,财政部门组织召开培训会,要求各支出处室在下达资金预算同时下达采购预算,确保采购预算应编尽编。二是加强采购预算调剂管理,要求采购人将采购预算与部门预算同步编制,除确需增加的采购预算外,执行中原则上不办理采购预算调剂。三是严格采购预算和采购计划审核。在采购计划审核的过程中,加强采购人采购预算审核,坚持“无预算不采购”,对按规定应编但未编制采购预算的支出项目,无论资金性质,一律不得实施政府采购。四是2022年1月13日,市财政局印发《关于严格政府采购项目预算编制及计划管理的通知》,加强政府采购项目预算编制与管理,严格政府采购项目计划报审制度,凡报经财政部门审核的政府采购项目计划和采购方式,各采购单位不得擅自调整与更改。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方面

1.关于“领导班子建设有差距”问题

29关于“对新形势下如何稳定财政收支、实施绩效管理等问题思考不深”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印发《西安市财政局关于转发<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市县部门预算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加大预算统筹力度。印发《西安市争取中省资金和政策(试点)考核激励办法》,加大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力度。加强存量资金统筹力度,统筹用于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及民生支出领域。二是全面落实全市“1+3+N”财政金融政策体系,不断加大政策兑现力度,财政金融政策杠杆作用进一步提升。三是总结当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形成《构建全过程绩效管理体系的实践与思考》调研报告,对全市进一步优化完善全过程绩效管理体系提供思路和举措。

(30)关于“2018年中央印发《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要求力争用三到五年时间基本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财政局作为职能部门,推动落实不够,我市预算绩效管理与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目标要求有差距”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调整领导小组。根据局领导变动及分工调整情况,制定印发《西安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局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明确领导小组组成人员、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职责,建立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负责的领导体系,进一步健全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推进工作机制。二是完善职责分工。制定印发我局《预算绩效管理内部工作规程(试行)》,健全局机关支出处室、事业单位预算绩效管理责任分工体系,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内部工作流程和程序。三是建立联动机制。加强与市人大、审计部门沟通,建立完善联动工作机制。加强与审计部门沟通协调,加强对审计对象预算绩效的审计监督,将预算绩效审计作为日常审计监督的重要内容,形成各方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2.关于“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不够有力”问题

(31)关于“干部选拔任用不够规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组织人事处开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西安市财政局干部选拔晋升工作详解》专题人事业务培训,不断加强选拔任用工作的政策学习。二是进一步优化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扩大民主推荐和组织考察环节的人员范围。三是加强对《西安市财政局机关公务员考核办法》宣传培训力度。通过召开年度考核培训会等方式,对考核办法的具体条目进行解读,重点说明民主测评环节具体流程,积极解答各类提问。同时确定负责解释考核办法的具体人员,公布解释人员联系方式,方便各处室能及时了解不清楚的条目。四是按照《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关于领导干部及时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做好局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五是结合“财政兴学”教育实践活动,加强新进军转干部财政业务知识培训和测试,促进学习掌握财政基础知识和业务技能,成为专业素质过硬的财政干部。六是统筹使用编制空缺,拓展进人渠道,增加专业范围,采用公务员招录、遴选、转任等方式,引进优秀人才到局工作。

3.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32关于“党内组织制度执行不够严格,存在支部党员会议与处务会混开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局党组定期专题听取机关党委和部分党支部半年党建工作情况汇报,强调重点事项,压实工作责任。各支部夯实主体责任,在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基础上,紧密结合实际做好计划安排。二是局机关党委定期召集各党组织进行党建互查,互相查找问题,学习好的做法,督促制度落实。三结合局年终目标考评工作,对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同步考核,注重以考促改。

(33)关于“对如何抓好机关党建、国有企业党建和混合所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研究不够深,分类指导不够科学,党组织设置不合理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机关党委多次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选举工作条例》和中组部编印的《党组织选举工作手册》,咨询市直机关工委,熟悉掌握政策规定和工作程序。二是2022年10月至11月,机关党委多次咨询省财政厅机关党委、市直机关工委、市国资委,了解相关政策,借鉴现有做法,提出局管企业党组织设置意见。三是机关党委印发《关于召开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规范会议召开形式、程序和内容,确保各党支部落实制度不打折扣,落实要求不搞变通。机关党委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度市财政系统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的通知》,安排部署党组织书记述职,明确述职内容,将问题查摆、巡察整改和如何有针对性抓好本单位党建作为重点。

34关于“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融合不够紧密,未能将党的组织优势转化为落实职能、推动改革、服务发展的财政工作优势”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机关党委向各党组织发放市直机关工委编印的《党建推动业务经验做法汇编手册》,鼓励各党组织学习借鉴,探索适合本党组织的措施做法。二是开展党建品牌创建活动,坚持党建引领促进业务发展,形成浓厚的工作氛围。机关党委将党建与业务融合作为党建调研重点课题,引导各党组织充分研究自身特点,寻找对策措施。2022年9月20日,机关党委组织各党组织党建互查暨党务工作经验交流会,支部委员和党务干部相互交流经验,促进共同提高。

三、下一步打算

局党组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切实扛牢抓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始终以赶考的清醒和坚定,加强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建设,不断完善财会监督工作机制,巩固拓展巡察整改工作实效,助力西安财政高质量发展。

(一)坚持旗帜鲜明讲政治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巡视巡察是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履行党的领导职能责任的政治监督。对此,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把巡察整改作为改进作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有力抓手,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始终保持财政改革发展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坚持常态化督促落实,巩固巡察整改工作成效。坚决克服“过关”心态和前紧后松、虎头蛇尾的现象。及时做好巡察整改典型案例整理,开展好以案促改工作,切实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坚持举一反三,结合实际及时修订完善长效机制,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管财,加强巡察成果运用,为西安财政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三)坚持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始终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坚持严的基调、严的举措、严的氛围,不断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聚焦“四风”问题,深化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工作。扎实开展干部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纠治“庸懒散慢虚粗”问题,不断提升财政服务保障水平。始终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坚定不移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永远在路上的恒心和毅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四)坚持用好整改成果,进一步推进财政高质量发展。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以高质量发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西安实践的破题之年。坚持用好巡察整改成果,推进财政高质量发展意义十分重大。坚持把巡察整改任务落实与做好财政事业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切实把整改成效转化为全局上下攻坚克难、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勇于担当、主动作为,开拓创新、砥砺奋进,聚焦八个方面重点工作,以西安财政“一三三五”重点工作思路为抓手,为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西安实践作出更大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89821709;邮政信箱:西安市未央区凤城八路168号西北国金中心A座16至20层;电子信箱:176229692@qq.com。

中共西安市财政局党组

2023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