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财政局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信息

一、西安市财政局概况

西安市财政局是西安市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法律、法规、政策,拟定和执行西安市财政发展战略、政策及中长期财政规划;拟制并组织执行市级年度财政预算、财政分配政策和分级财政管理体制及财政改革方案;管理全市各级地方税收和其他财政收入,参与宏观经济分析预测和全市重大经济政策的制定,提出运用财税政策调控经济和综合平衡全市财力的建议;制定构建地方公共财政体系的政策、制度;指导全市财政工作。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财政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起草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分析预测财政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市与区县的财政分配政策、财政体制和转移支付制度并组织实施,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2、承担市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负责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报告全市和市本级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有关情况;制订市本级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市级部门年度预决算的编制和调整工作,负责政府预决算和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

3、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及其他非税收入;管理财政票据;制定全市彩票资金管理制度,按规定管理彩票公益金。

4、组织制定全市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全市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编制权责发生制综合财务报告。

5、按照权限审批或报请市政府审批地方税费的减免工作。

6、制定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指导区县财政部门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制定需要全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负责制定政府购买服务政策和相关制度,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7、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办法;收取市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贯彻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拟订并执行企业财务管理相关制度,拟订并执行政府与企业的分配制度和办法;负责市政府出资的各类投资引导基金的管理。

8、负责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参与拟订全市政府性建设投资有关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9、贯彻落实农村综合改革的方针政策,组织制定全市农村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和相关配套政策;负责全市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

10、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编制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管理市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的财政监管。

11、拟订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政府融资拓展业务;负责全市国际金融组织及外国政府贷(赠)款管理相关工作;负责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协调管理;负责国债遗留问题和特种国债兑付工作。

12、负责管理全市会计工作,制定相关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负责全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3、负责制定财政资金绩效管理、监督检查相关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执行惰况,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和建议;组织协调重大或专项财政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财政违法违规行为。

14、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6年全市财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市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位一体”战略部署,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品质西安建设为主线,加大积极财政政策实施力度,着力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发挥好财政分配与再分配的关键作用,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健康稳定发展。主要抓好以下工作:

1、加强收支预算管理,确保完成全年收支任务

一是落实全年收支任务。确保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680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调整预算的95%以上。

二是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加强收入预测和预算执行分析。全面推进综合治税,强化纳税信息比对评估。深化有奖发票改革。全面推进“以地控税”。加大对总部经济、零散税源、重点行业、薄弱领域的税收征管,堵塞跑冒滴漏。大力支持税收征管改革,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坚决禁止采取“空转”、“混库”等方式虚增财政收入。落实营改增扩面试点改革政策,解决好国地税管户移交、征管衔接等问题,确保管户不漏。

三是加强非税收入组织。强化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及其他收入征管,确保非税收入应收尽收、应缴尽缴。严格落实中省关于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取消、停征、下放政策,及时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杜绝超期、超标准、超范围收费等违规行为。

四是加大中省资金和政策争取力度。围绕国家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两个“国字号”试验示范工作以及省市共建大西安有利机遇,积极策划、组织、包装重点项目。完善考核办法,加大考核力度,调动部门及区县争取资金和政策积极性。

五是加强支出预算管理。全力保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品质西安建设支出需求,优先保障重大项目支出,对政策性增支提标应保尽保。加快预算下达和资金拨付,分别制订市级部门和支出处室支出进度考核办法,修订市对区县预算执行考核办法,加快支出进度,提高支出均衡性。支持建设预算内基本建设项目资金信息监管平台,实时掌握项目进度及资金使用情况。

2、加大积极财政政策实施力度,全力以赴稳增长

一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支持降成本去库存。落实减税清费各项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支持中小微企业投融资担保服务体系建设,拓宽企业融资渠道,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着力化解房地产库存,打通存量商品房与安置房、保障房转换通道,加大城市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力度,2016年货币化安置率不低于棚户区改造的50%。

二是推进产业转型升级。以支持做大产业规模、优化产业结构、培育骨干财源和提高资金绩效为重点,支持高新技术、装备制造、现代服务等主导产业发展壮大。支持工业突破战略,推进渭北工业区产业集群建设和区县工业园区建设,提升工业发展环境。积极运用“互联网+”理念,支持推动制造业向高端化、智能化迈进。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价值链高端延伸,为制造业升级提供支撑。支持外贸结构调整,促进开放型经济突破发展,支持企业开拓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市场。落实财政支持乡村旅游、智慧景区建设等政策,促进我市旅游产业提档升级。支持国企改革,优化国有经济布局,提升国有资本配置和运行效率。

三是支持创新战略实施。支持推进两个“国字号”试验示范工作,积极争取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支持科技资源共享、军民融合示范项目,促进科技成果就地转化和科技企业小巨人培育。深化科技金融合作,引导社会资本扶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支持国家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推进“一城一带四集群”建设,促进科技服务与新兴产业融合发展。支持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构建创业创新服务体系,有效降低创业创新成本。

四是创新财政支持经济发展方式。加强财税政策与金融、产业政策的协调配合,研究制定《西安市产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完善基金治理结构和运作机制,更多采用基金、股权、风险补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购买服务等市场化方式,促进产业资源、项目、要素市场的跟进和集聚。管好用好西安合作发展基金,吸引社会资本支持我市基础设施建设、民生改善、产业发展和区域发展等领域。优化财政资金投向,将支持重点向优化区域生产生活环境、完善公共服务和环保体系、搭建科技创新平台等方面倾斜。优化专项资金项目指南形成机制,规范项目立项程序,提高资金分配透明度和使用效益。

3、支持统筹城乡发展,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

一是推动城市发展格局优化。推进主城区优化提升,支持打造“十大城市片区”。加快“三个副中心”和“五个组团”建设,支持重点示范镇、旅游名镇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危房改造等项目。

二是支持城市建设及治理。强力推进缓堵保畅工作,统筹各方资金,推进实施路、管、线“三网”畅通工程,支持地铁、快速路、市政道路建设,提升公共交通保障水平,促进城市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和海绵城市建设。大力彰显城市特色,支持大遗址保护和历史文化街区改造提升。推进城市治理现代化,支持“智慧城市”建设和城市精细化管理。

三是支持提升城乡人居环境。继续推进治污减霾,加大新能源推广和扶持力度。加快推进“八水润西安”工程,支持河流治理和生态修复。支持秦岭生态保护工作和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提升园林绿化景观。支持城市市容市貌提升、背街小巷环境整治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加大城建PPP项目推介力度,支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餐厨垃圾综合利用等项目建设。

四是支持农业和农村发展。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交叉融合,支持推进我市都市型现代农业“一区三带七板块”建设。落实各项惠农补贴政策,全面实施财政惠民补贴资金“一卡通”兑付方式。支持启动幸福新农村示范村建设工作。支持全市涉农区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体系建设。创新农村公益事业发展机制,做好农村综合改革领域相关示范试点工作。

4、不断完善惠民长效机制,稳妥做好民生保障工作

一是加大民生投入力度,确保新增财力和财政支出的80%用于民生。增强民生保障可持续性和精准性,处理好发展经济和保障民生的关系,合理引导预期。在确保民生支出总量可持续的前提下,坚持“守底线、保重点、补短板”,更加注重对特定人群特殊困难的精准帮扶。

二是支持做好扶贫开发工作。巩固全面脱贫成果,抓好低收入村和低收入户的精准帮扶,关注对城市困难群众的帮扶。创新扶贫资金投入机制,把投向相近、目标相似的各类涉农资金和社会帮扶资金集中整合、捆绑使用,继续开展互助资金融资担保小额信贷试点。切实加强扶贫资金监管,制定我市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考评办法,确保扶贫资金高效安全运行。

三是促进教育优先发展。建立城乡统一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落实十三年免费教育政策,完善各类学校公用经费补助、贫困生资助及高校生均拨款等政策。支持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营养改善计划、“全面改薄”、大学区管理制改革、教育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不断提升教育质量和均衡性。研究制定高中免费教育、中职学校生均经费补助标准等政策,支持打造一批公办精品名校。

四是支持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支持加快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支持举办第十一届中国艺术节等重大文化活动,实施“千场戏剧”惠民演出、公益性电影放映、全民健身工程等文化惠民工程。加强公共文化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公共文化体育场馆免费开放,提升服务功能。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支持推动新兴媒体与传统媒体融合,促进文化、文物保护与旅游、科技等产业融合发展。成立文化产业基金,支持文化企业发展壮大。

五是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待遇水平联动增长机制。继续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做好机关和参公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工作。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机制。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将福利彩票公益金50%以上用于养老服务。加强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充分发挥失业保险基金稳定岗位和扩大就业作用。鼓励创业带动就业,加大对创业孵化基地、众创空间等创业服务平台的支持力度,探索互联网+企业转岗培训新途径。

六是支持健康西安建设,维护城市安全。支持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启动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支持市级公立医院建设,推行药品零差率销售。支持推进“平安西安”建设,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支持扩建放心食品销售网点,实现全市放心食品销售网点全覆盖。支持粮食企业危仓老库维修改造工作,保障粮食储备安全。

5、切实推进各项财政改革,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一是积极承担中、省、市赋予的改革任务。按照财政部、省财政厅部署,完成各项改革试点任务。按照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安排,主动参与全市整体改革顶层设计,认真推进改革任务,确保改革取得明显成效,发挥财政在政府治理中的支柱作用。

二是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全面落实市政府《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加快构建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推进实施零基预算改革。做好彩票公益金、水利建设基金收入下放后的管理工作。扩大区县权责发生制综合财务报告试编范围,实现区县开发区全覆盖。全面推进中期财政规划管理。

三是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建立健全财政存量资金与预算安排统筹结合机制。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全面清理专户。深化专项资金管理改革,加大资金整合力度,完善定额标准体系和项目库建设,扩大财政专项资金简政放权、竞争性分配的规模和范围。

四是推进财税体制改革。理顺事权与支出责任,完善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财政体制,增强各级财政发展能力。优化市对区县转移支付结构,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比重。

五是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加强绩效目标编制、审核批复等管理工作,强化绩效运行跟踪监控管理责任。提高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和部门绩效自评工作质量,推进第三方绩效评价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应用。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制定《市级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

六是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落实好《西安市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明确政府性债务“借、用、还”各环节责任,做好存量债务限额管理和置换债券项目对接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府性债务考核机制,有效化解债务风险。

七是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健全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机制,督促指导各部门明确职责分工、制定实施办法或实施方案。按照“先易后难、积极稳妥”的原则组织实施政府购买服务,制定2016年拟实施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和工作计划,在公共文化、基本养老服务、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市政管理、棚户区改造、保障房物业服务等领域积极推进。

八是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全面摸清“家底”,夯实管理基础,进一步推动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的有机结合。实施出租资产公开竞价,对商业价值较高的房产通过招标或拍卖资产使用权的方式确定租金,确保租金反映资产实际价值。对由财政投资形成的可经营性存量城建资产进行摸底、分类,综合运用售后租回、特许经营等模式予以盘活。

九是提高财政信息化水平。加强现有29个业务应用系统的维护管理,确保网络系统和数据安全。推进财政大平台、信息灾备、综合治税、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等系统建设,探索建立我局电子档案系统。

6、严格财经纪律,强化财政监督

一是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执行新《预算法》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规定,在带头遵守纪律同时,做好对部门的宣传培训和解释工作。坚持压缩一般性支出,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推进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落实《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完善政府采购制度体系,加强采购预算编制,做好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在指定媒体公开采购文件、采购合同的监管工作。

二是强化财政监督。强化财务人员和业务处室监督意识,加大与审计、纪检监察部门联合执法力度,构建综合立体大监督格局。加强对新《预算法》落实情况、促投资稳增长相关政策、涉农资金及各类民生资金的财政监督检查。强化会计监督,落实好政府会计基本准则,搭建我市管理会计工作平台。做好财政投资预(结)、决算项目评审工作。

三是完善内控制度。完善财政内部控制制度体系,聚焦预算管理、资金分配等核心业务环节,强化内部控制机制,完善业务工作流程,堵塞制度管理漏洞。加强局机关处室、局属单位内审工作。

7、努力打造对党忠诚、业务一流、廉洁奉公的财政干部队伍

一是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严肃责任追究。自觉践行“三严三实”,积极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尊崇党章,严格执行《准则》、《条例》,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加强廉政宣传教育,开展廉政党课、座谈讨论、廉政提醒、知识测试等活动,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完善局作风建设问责办法,加强局属企业、事业单位薪酬、人事管理,加大考核、巡查力度。对接市级部门纪检机构改革,抓好财政纪检监察队伍建设。

二是提升干部综合素质。逐项落实“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整改要求,增强财政干部担当精神、奉献精神。分级分类做好干部岗位培训,围绕能力提升搞好专题培训。进一步明确处室职责分工,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加大交流轮岗和年轻干部培养力度,建立良好的干部职工沟通交流机制。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深化精神文明建设,开展尚德财政实践,营造良好机关氛围。做好在职党员进社区和非公企业党建指导员建设等重点工作。

三是加强财政调研。研究制定进一步加强财政调查研究的意见,优化课题形成机制,提升课题质量,拓宽成果应用范围。加强与各级财政部门、各高校、市级各部门、各区县、开发区沟通协调,选择一批对西安发展有思考、有见解、有成果的干部、专家学者,组建财政“专家库”,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提高运用财政数据、指标分析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问题的能力和水平,服务全市工作大局。

(三)西安市财政局及所属基层预算单位情况

截至2015年年末,我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共有在职职工348人,其中行政单位214人,事业单位134人。离退休职工127人。年末资产总额为24218.11万元,其中行政单位14333.26万元,事业单位9884.85万元。所属事业单位6个,具体情况如下:

1西安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

单位性质:参公事业单位;经费管理方式:财政全额拨款;人员及资产情况(2015年度):年末实有在职职工29人、退休职工1人,资产总额为375.65万元。

2、西安市罚没公物管理中心

单位性质:参公事业单位;经费管理方式:财政全额拨款;人员及资产情况(2015年度):年末实有在职职工17人,资产总额为153.58万元。

3、西安市市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

单位性质:参公事业单位;经费管理方式:财政全额拨款;人员及资产情况(2015年度):年末实有在职职工37人,退休职工2人,资产总额为778.97万元。

4、西安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单位性质: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经费管理方式:自收自支;人员及资产情况(2015年度):年末实有在职职工18人,退休职工2人,资产总额为7691.17万元。

5、西安中华会计函授学校

单位性质: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经费管理方式:财政全额拨款;人员及资产情况(2015年度):年末实有在职职工16人,离退休职工6人,资产总额为760.99万元。

6、西安市财政预算编审中心概况

单位性质:参公事业单位;经费管理方式:财政全额拨款;人员及资产情况(2015年度):年末实有在职职工17人,资产总额为124.49万元。

(四)部门预算收支编制的相关依据等情况

1、部门预算收支编制的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及《西安市财政预算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按照《西安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6年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预算定额标准的通知》(市财发〔2015〕222号)和《西安市市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市财发〔2007〕871号)的规定,坚持收支平衡、精细科学、应收尽收的原则。

2、支出项目填报口径

(1)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工资福利支出:指我局开支的在职职工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类社会保险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指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主要包括:单位发放的离退休经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指我局在日常工作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不包括项目支出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2)项目支出:指我局根据职能职责为完成行政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五)“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原因

西安市财政局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97.91万元,较2015年244.76万元减少146.85万元,降幅6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19.00万元,与2015年持平;随着国内接待计划任务的减少,201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26.31万元,较上年减少2.55万元,降幅8.84%;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52.60万元,较上年减少144.30万元,降幅73.29%,随着2016年全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全面实施,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将较上年有大幅降低。

二、西安市财政局2016年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三、西安市财政局2016年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四、西安市财政局2016年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五、西安市财政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功能科目分)

六、西安市财政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经济分类科目分)

七、西安市财政局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八、西安市财政局2016年政府采购(资产配置、购买服务)预算表


相关附件:

西安市财政局2016年部门预算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