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财政局2013年部门预算公开信息

 

 

一、西安市财政局概况

西安市财政局是西安市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法律、法规、政策,拟定和执行西安市财税发展战略、政策及中长期财政规划;拟制并组织执行市级年度财政预算、财政分配政策和分级财政管理体制及财政改革方案;管理全市各级地方税收和其他财政收入,参与宏观经济分析预测和全市重大经济政策的制定,提出运用财税政策调控经济和综合平衡全市财力的建议;制定构建地方公共财政体系的政策、制度;指导全市财政工作。

(一)财政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财政发展规划、政策,起草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分析预测财政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市和区县的财政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2、承担市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市本级和全市年度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财政决算;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市转移支付制度。

3、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及其他非税收入;管理财政票据;制定全市彩票管理制度,监管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公益金。

4、制定全市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全市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5、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税收调整政策,按权限审批或报请市政府审批地方税收的减免工作。

6、制定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指导区县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7、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市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贯彻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拟订并执行企业财务管理相关制度,拟订并执行政府与企业的分配制度和办法。

8、负责办理和监督市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中央和省、市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市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9、负责起草市农村综合改革规划、方案,推动改革工作;负责全市农业综合开发有关工作。

10、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市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1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政府内外债管理的制度和政策,依法制定全市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防范财政风险;负责统一管理政府内外债务,制定基本管理制度;参与涉外债务等国际谈判,按规定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

12、负责管理全市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制定全市会计管理的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会计专业技术职称考试工作。

13、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和建议;负责制定财政资金绩效评价的相关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

14、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西安市财政局2013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3年全市财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市委十二届二次全会以及全国、全省财政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公共服务均等化、富民强市为目标,按照稳中求进的总基调,继续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千方百计保收入,全力以赴稳增长,尽心竭力惠民生,深化财政改革,优化支出结构,强化绩效管理,改进工作作风,全面提升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为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做出新的贡献。

为实现以上目标,2013年主要抓好以下工作:

1、坚持提质增量,提高收入精细化管理水平,努力做大财政收入规模。

一是全面推进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建立社会综合治税网络监控平台,从源头掌控税源和费源。深化收入征管手段改革,推行网络在线发票,扩大有奖发票布奖面,提高奖励额度。研究制定继续加大争取总部企业、分支机构在我市纳税工作力度的相关政策。全面落实各项税收优惠和结构性减税政策。

二是加强对重点税源税种的调研分析,努力实现应收尽收。组织开展重点税源税种调研,堵塞漏洞,加强征管。加强产业经济发展与税收收入关系的研究,提高收入质量,确保财力增长的可持续性。坚持依法征管,坚决杜绝收“过头税”、“倒库”、“空转”等行为。

三是加强非税收入征管。加大重点行业、重点部门非税收入征缴力度,进一步挖掘非税收入征收潜力,落实市政府关于对非税收入免缴、缓缴、减缴的各项政策,确保非税收入及时组织、均衡入库。

四是积极争取中省资金和政策支持。对中省有关支持西安发展的区域规划和“稳增长”各项政策进行梳理分析研究,积极主动落实省市共建大西安25条措施、发展实体经济和推进城镇化等政策,配合相关部门和区县策划包装项目,研究制定争取资金和政策的激励性办法。

五是做好契税和耕地占用税征管职能划转工作。会同地税部门制定职能划转方案,做好征管职能移交衔接,确保移交前增速达标,移交后征管工作平稳推进,两税收入不受影响。

2、落实产业发展规划,扶持主导产业发展,构建稳固可持续的财源体系。

一是促进产业发展。坚持集中财力办大事的原则,建立财政支持产业发展资金分类整合聚集和滚动投入循环机制,加大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投入,将增量资金重点用于引进新建产业项目、产业链延伸、产业聚集区和产业平台建设,促进优势产业做大做强、传统产业提档升级。对重大招商项目落地和纳税大户给予一定的奖励。

二是支持工业突破发展。加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投入,重点支持渭北工业区建设和大企业持续发展。围绕“央企进陕、落户西安”、“省企进市”项目建设,完善配套扶持政策,支持重大招商项目落地。实行工业大企业“一企一策”对口扶持,继续实施百户中小企业成长工程,落实好装备制造业和国有纺织、食品、森工企业税收列支返还政策,支持工业龙头企业规模化发展。

支持区县工业区建设,鼓励开发区和区县工业园区合作共建,鼓励金融机构和民间资本参与工业园区建设,对金融机构和社会资金参与园区建设的,给予贷款贴息或奖励补助支持。研究制定企业迁移的财税政策,引导企业向区县工业园合理流动。

三是促进服务业转型升级。加大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投入,推进投入方式改革,落实服务业重大项目税收奖励政策,支持中心城区发展楼宇经济和总部经济。支持各级各类服务业转型升级、聚集发展,提升服务业对经济、财政的贡献度。

四是支持旅游与文化、会展等产业融合发展,发展新兴旅游业态,加大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投入,重点扶持星级宾馆和5A级旅游景区提升改造,并对旅行社旅游包机、旅游专列和旅游结汇进行奖励。促进文化产业和科技融合,支持特色文化街区和文化产权交易平台建设,培育文化产业领军企业。

五是支持科技创新驱动发展。加大科技投入力度,支持科技创新和统筹科技资源深化改革,增强创新驱动发展能力。加大对重点行业的共性技术、关键技术研发支持力度,积极推进军民融合、科技金融合作,支持高校院所科技成果就地转化,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加快发展。

六是深化财政支持产业发展资金投入方式改革,着力推进平台公司资源共享,加快形成财政资金引导信贷、社会资金投放优势项目的运行模式。进一步完善中小企业投融资服务体系,引导鼓励驻地金融、担保机构提供融资支持。支持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鼓励西安银行和长安信托跨区域发展、综合化经营,继续实施企业上市融资奖励政策,发挥好军民融合、创业投资引导等基金的引导带动作用,促进财税政策与金融、产业政策的深度融合,为经济社会发展筹集更多的资金。

3、提高民生保障水平,促进各项社会事业发展,推进幸福西安建设。

一是落实民生政策,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确保新增财力的80%用于民生。鼓励社会资金进入公益性事业建设领域,支持兴办一批实事,解决一批影响民生的突出问题。

二是支持教育文化事业发展。落实各项教育投入政策和教育惠民政策。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均衡发展,扩大职业教育学生免费和贫困生资助范围,继续实行学前一年教育免费,在支持公办园建设的同时,以奖补等形式支持民办幼儿园建设。稳定文化事业投入,推进博物馆事业发展,支持大遗址保护项目建设,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推进实施文化惠民工程,丰富群众文体生活。

三是支持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巩固和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提高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推进区县公立医院改革,改善医疗机构基础设施条件。利用融资租赁、贷款购置贴息等方式,解决医院大型医疗设备采购资金不足等问题。提高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加大城乡医疗救助力度,并推动各项基本医疗制度相互衔接。落实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各项政策,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

四是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巩固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性全覆盖,推进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和基金统一管理。提高高龄老人保健补贴和社会养老机构床位补贴标准,完善城市社区及农村居家养老财政补助政策,支持社区老年餐桌和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引导社会资金投向养老领域。坚持就业优先战略,支持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建立规范的公益性岗位退出机制。落实城乡低保和困难群体救助政策,运行好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推进解决厂办大集体、职教幼教等国企改革问题。

五是提升城市宜居水平。加大各类城建资金的筹措力度,支持城建融资平台融资,盘活城市公共资源,撬动更多信贷资金投入城市建设重点工程项目。拓宽筹资渠道,保障地铁和城市路网等重点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加快停车场及公交场站建设,落实好公交惠民补贴政策,推进缓堵保畅工程。推进实施“八水润长安”工程,支持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和国家森林城市,支持城市精细化管理,建设美丽西安。

六是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投入力度,按规定将土地出让收益和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将地方政府债券优先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扩大公租房补贴范围,推进棚户区和农村危房改造。

七是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支持平安西安建设,加大食品药品市场监管投入,深入实施肉菜追溯体系、蔬菜进社区等系列“放心工程”,提高居民安全感。

八是创新民生工作体制机制。搞好民生各项政策衔接,加快民生工作由保基本、广覆盖向重统筹、建机制、可持续转变。在加大民生投入的同时,研究退出机制和动态调整机制。

4、支持区县域经济突破发展,增强区县自我发展能力,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

一是注意把握财政政策实施的力度和灵活度,完善市与区县(开发区)财政管理体制,健全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优化财政转移支付结构,逐步建立事权与财权相匹配的财政体制。支持县域经济突破发展,增强区县自我发展能力,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方针,研究制定差别化的财政政策,引导区县错位发展。

二是下放部分财政支农项目审批权,扩大支农资金整合范围,以农业专业合作组织为载体,重点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和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支持乡村旅游业发展。

三是支持城镇化建设。进一步完善政府推动、市场运作、专业化管理的投融资机制,加快推进县城面貌提升和重点示范镇建设。将县城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纳入全市城乡建设项目计划,并连续五年对三个副中心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新增贷款给予贴息补助。

四是推进新农村建设。提高新农村建设项目奖补标准,支持新型农村社区和新农村重点建设。支持美丽清洁村庄建设试点和百村万户示范工程建设,改善农村环境卫生条件。支持整村推进重点村建设,推进贫困人口搬迁和面上移民搬迁,对贫困户小额贷款进行贴息,对贫困户发展特色优势产业进行直接补助,改善贫困人口生产生活条件。

五是推进涉农领域各项改革。建立统筹城乡发展专项准备金制度,落实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和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政策,支持农村金融保险业发展。落实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全面完成农村垫交税费等公益性债务清理工作。推进林权制度配套改革,落实生态效益补偿机制,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落实好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切实增加农民收入。

5、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加快预算绩效管理改革,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一是推进预算管理改革。完善落实现有各项管理制度,按照推进全口径预算编制要求,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试编社会保障预算,完善预算编报体系。深化部门预算改革,重点推进专项资金管理方式改革,加大专项资金清理整合和财政监督检查力度,加强项目库建设和利用,引入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机制,提高项目支出预算编制到位率和执行率。在市级部门(涉密单位除外)全面实施部门预算公开,开展“三公”经费公开试点。

二是深入推进国库管理改革,将市本级二级预算单位全部纳入实有资金改革范围,进一步完善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整合政府性资金,完善筹存放管理机制。

三是加快政府采购改革步伐,完善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健全电子化政府采购制度保障体系。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研究建立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制度。进一步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制度的实施力度。

四是推进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预算管理,加强动态监管,建立政府公物仓资产管理信息平台,研究公立大型医院资产共享共用机制,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五是深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进一步完善评价指标体系和相关配套制度,强化绩效目标的编制和评估工作,继续开展财政重大项目资金的绩效评价,提高绩效评价结果的反馈运用。拓展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的深度和广度,保障财政资金安全和政府重大决策落实到位。

六是加强政府债务管理。依托政府债务监测与分析系统平台,完善债务预警体系,健全偿债准备金制度,探索债务预算管理改革,完善地方政府债务规模控制计划编制制度,加强政府融资平台债务监管,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增强财政运行安全性。

七是加强财政信息化建设。做好综合治税信息平台的开发工作。不断完善实有资金系统,扩大覆盖面,推进阳光财政建设。做好集中支付3.0系统的部署、数据迁移和培训工作。择期实施IP地址更换,加快应用容灾中心建设,确保财政数据安全。加大对区县财政信息化建设的指导力度。

6、加强财政干部队伍建设,规范权力运行,提升财政综合服务能力。

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及省市各项要求,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治庸、治懒、治散,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开展 “践行西安财政精神,争做岗位先锋”主题教育活动,建立创先争优活动长效机制。

二是加强干部管理和培训,加大对年轻干部的培养、锻炼和选拔任用力度,建立合理的人力资源配置和流动机制,创新干部教育培训模式,增强干部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干部队伍综合素质。

三是加强调查研究。完善调研组织管理机制,紧密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增强调研工作的实际效果,加大调研结果应用力度,提高干部的综合分析能力。

四是完善局内政务运转协调机制,改进政务运转流程,加强对重大事项的协调和督查督办,形成抓落实的长效机制。

五是坚持依法理财,规范权力运行,开展机关内审试点,加大对各项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廉政教育和风险防控,打造阳光财政,确保不出事、干成事。

(三)西安市财政局及所属基层预算单位情况

截止2012年年末,我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共有在职职工365人,其中行政单位225人,事业单位140人。离退休职工117人。年末资产总额为20590.40万元,其中行政单位13743.78万元,事业单位6846.62万元。所属事业单位6个,具体情况如下:

1、西安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

单位性质:参公事业单位;经费管理方式:财政全额拨款;人员及资产情况(2012年度):年末实有在职职工29人、退休职工1人,资产总额为242.94万元。

2、西安市罚没公物管理中心

单位性质:参公事业单位;经费管理方式:财政全额拨款;人员及资产情况(2012年度):年末实有在职职工15人,资产总额为160.00万元。

3、西安市市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

单位性质:参公事业单位;经费管理方式:财政全额拨款;人员及资产情况(2012年度):年末实有在职职工30人,资产总额为726.85万元。

4、西安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单位性质: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经费管理方式:自收自支;人员及资产情况(2012年度):年末实有在职职工19人,资产总额为4890.00万元。

5、西安中华会计函授学校

单位性质: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经费管理方式:财政全额拨款;人员及资产情况(2012年度):年末实有在职职工28人,离退休职工6人,资产总额为745.29万元。

6、西安市契税征稽中心概况

单位性质:参公事业单位;经费管理方式:财政全额拨款;人员及资产情况(2012年度):年末实有在职职工19人,资产总额为81.54万元。

(四)部门预算收支编制的相关依据及填报口径

1、部门预算收支编制的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及《西安市财政预算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按照《西安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2年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预算定额标准的通知》(市财发〔2011〕1237号)、《西安市市级基本支出预算管理办法》(市财发〔2007〕771号)、《西安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市政发〔2007〕161号)和《西安市市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市财发〔2007〕871号)的规定,坚持收支平衡、精细科学、应收尽收的原则。

2、支出项目填报口径:

(1)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工资福利支出:指我局开支的在职职工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类社会保险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指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主要包括:单位发放的离退休经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指我局在日常工作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不包括项目支出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2)项目支出:指我局根据职能职责为完成行政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二、西安市财政局2013年支出预算表(见附表)

 


相关附件:

西安市财政局2013年支出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