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西安市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

202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4年2月2日在西安市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西安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我市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草案报告如下,请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三年新冠疫情防控转段后经济恢复发展的一年,也是创新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西安实践的破题之年。全市上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高起点推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取得扎实成效,高站位贯通落实“五个扎实”“五项要求”“四个着力”等重要要求,凝心聚力推进“三个年”活动和全市八个方面重点工作,中国式现代化西安实践实现良好开局。在此基础上,全市财政收入稳定增长,财政支出保障有力,积极的财政政策提质增效,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西安市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全市财政总收入1958.92亿元,同比增长14.8%(如无说明,报告中均为同比增幅)。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51.92亿元,完成预算的106.4%,增长14.1%,剔除增值税留抵退税因素后,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口径增长7.7%。其中:税收收入687.97亿元,增长13.8%,占比72.3%;非税收入263.95亿元,增长14.9%,占比27.7%。

2023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51.92亿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595.65亿元)、一般债券转贷收入(209.9亿元)、上年结转(42.34亿元)、调入资金和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08.92亿元)等1156.81亿元,减去上解上级支出(62.73亿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67.75亿元)、土地指标调剂转移性支出(1.83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5.28亿元)、调出资金(56.16亿元)等333.75亿元,全年支出预算调整数为1774.98亿元。实际支出1728.8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7.4%,增长10.1%。

2023年全市“三公”经费支出2.41亿元,完成预算的75%,较上年执行数增长3.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经费0.5亿元,完成预算的100%,较上年执行数下降25.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经费1.75亿元,完成预算的75%,较上年执行数增长7.7%,主要是执法、救护车辆增配;公务接待经费0.05亿元,完成预算的33%,较上年执行数增长72.1%,主要是疫情常态化防控后各类调研考察活动增加;因公出国(境)费用0.11亿元,完成预算的46%,较上年执行数增长较多,主要是疫情常态化防控后各类对外招商和公务活动增加。

2.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29.1亿元,完成预算的102%,增长12.1%,较年初预算数超收12.62亿元,全部转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2023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29.1亿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595.65亿元)、下级上解收入(157.39亿元)、一般债券转贷收入(209.9亿元)、上年结转(36.38亿元)、调入资金和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62.04亿元)等1261.36亿元,减去上解上级支出(62.73亿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33.59亿元)、补助下级支出(359.58亿元)、转贷区县一般债券支出(48.54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2.9亿元)、调出资金(50.23亿元)等697.57亿元,全年支出预算调整数为1192.89亿元。实际支出1153.37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6.7%,增长11.4%。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主要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8.36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下同)8.5%,较上年执行数(下同)增长14.3%。

——公共安全(含国防)支出67.5亿元,占比5.8%,增长5.5%。

——教育支出123.63亿元,占比10.7%,增长12.7%,主要用于支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主要支出项目是:小学教育40.04亿元,初中教育23.03亿元,学前教育12.25亿元,高中教育10.12亿元,职业、特殊、成人教育及进修培训9.25亿元,高等教育3.51亿元。

——科学技术支出63.45亿元,占比5.5%,增长21.7%,主要支出项目是:科技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57.47亿元,科技服务及重大项目支出2.6亿元。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8.95亿元,占比1.6%,下降19.6%,剔除2022年一次性重点文化场所建设以及文化企业贴息等6.65亿元后,增长12.1%。主要支出项目是:文旅融合及文化产业发展11.2亿元,文物保护支出4.65亿元,体育场馆建设支出1.27亿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7.08亿元,占比7.6%,增长9.8%。主要支出项目是: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8.66亿元,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支出23.57亿元,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补助5.84亿元,就业补助支出3.59亿元,残疾人事业支出2.34亿元,养老服务支出0.2亿元。

——卫生健康支出111.47亿元,占比9.7%,增长1.4%,主要支出项目是:公共卫生支出42.87亿元,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助40.5亿元,公立医院运行及建设16.13亿元。

——节能环保支出64.5亿元,占比5.6%,下降15.9%,剔除2022年集中兑现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12亿元后,与上年基本持平。主要支出项目是: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支出37.19亿元,污染防治及减排支出23.6亿元。

——城乡社区支出109.6亿元,占比9.5%,增长1.3%。主要支出项目是: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建设及维护支出74.63亿元,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治理17.03亿元,城乡社区规划及管理事务等支出14.21亿元。

——农林水支出13.39亿元,占比1.2%,下降20.3%,剔除2022年集中支付“全域治水”项目资金等一次性支出3.8亿元后,增长3%,主要支出项目是:支持农业农村发展4.59亿元,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及运行维护4.2亿元。

——交通运输支出60.05亿元,占比5.2%,增长91.2%,主要是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大型公路建设等重大项目支出较多。主要支出项目是:公共交通运营补助18.22亿元,重大交通项目建设16.67亿元,公路建设及养护等支出7.51亿元。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72.92亿元,占比6.3%,增长31.2%,主要是对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增加投入。主要支出项目是: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支出58.92亿元,中小企业发展支出6.43亿元。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44.37亿元,占比3.8%,增长3.9%,主要支出项目是:服务业基础设施建设16.56亿元,商业流通事务支出13.59亿元,涉外发展服务支出3.38亿元。

——金融支出104.58亿元,占比9.1%,增长261%,主要是一次性注入市级国有金融资本运营平台资本金85亿元,用于支持工业投资基金、创新投资基金、城市更新基金。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5亿元,占比0.4%,下降42.8%,剔除2022年秦岭北麓主体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支出3亿元后,与上年基本持平。

——住房保障支出62.17亿元,占比5.4%,下降11.6%,主要是2023年公租房补助政策调整,相关支出有所下降。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03亿元,占比0.2%,下降36.7%,剔除2022年集中消化粮食财务挂账款1.6亿元后,增长26.8%。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9.93亿元,占比0.9%,增长5.5%。

——债务付息及发行费用支出26.83亿元,占比2.3%。

需要说明的是,市本级预备费年初预算安排18.6亿元,全年支出2.04亿元,主要用于救灾支出。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主要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

机关工资福利支出102.41亿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115.52亿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2.32亿元,机关资本性支出59.16亿元,对企事业单位的补助723.6亿元,对社会保障基金补助64.32亿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25.49亿元。

2023年,市级“三公”经费支出1.4亿元,完成预算的68%,较上年执行数增长12.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经费0.25亿元,完成预算的78%,较上年执行数下降35.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经费1亿元,完成预算的72%,较上年执行数增长20.1%,主要是执法、救护车辆增配;公务接待经费0.05亿元,完成预算的42%,较上年执行数增长180.4%,主要是疫情常态化防控后各类调研考察活动增加;因公出国(境)费用0.1亿元,完成预算的45%,较上年执行数增长较多,主要是疫情常态化防控后各类对外招商和公务活动增加。

2023年,市级财政下达各区县转移支付359.58亿元,支持各区县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有力提升各区县财政保障能力,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321.44亿元,完成预算的67.3%,增长4.6%,其中:国土收入1208.64亿元,占比91.5%。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612.36亿元,下降4.4%,主要是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较上年有所减少。

2.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226.11亿元,完成预算的71.1%,增长6.4%,其中:国土收入1124.88亿元,占比91.7%。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465.34亿元,下降5.2%,主要是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较上年有所减少。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0.67亿元,完成预算的98.7%,下降33.6%,主要是2022年一次性产权转让收入较多。其中:企业上缴利润收入17.76亿元,股利、股息收入0.01亿元,产权转让收入2.11亿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79亿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3.94亿元,增长6.1%,主要用于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

2.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7.44亿元,完成预算的90.8%,下降34.2%,主要是2022年一次性产权转让收入较多。其中:企业上缴利润收入15.68亿元,产权转让收入0.97亿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79亿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2.11亿元,下降2.8%,主要用于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西安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589.67亿元,完成预算的113.5%,增长12.2%,主要是社会保险费收入和财政补贴收入。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488.49亿元,增长37.9%,全部用于落实各项社会保险待遇。

2.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513.93亿元,完成预算的116.6%,增长12.1%,主要是社会保险费收入和财政补贴收入。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415.45亿元,增长44.4%,全部用于落实各项社会保险待遇。

需要说明的是,全市财政收支正在核实清理,上级补助结算对账尚在进行,收支平衡及结余结转等数据尚未最终确定,待省财政厅批复我市决算情况后,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五)政府债务情况

2023年,全市发行地方政府债券880.58亿元,具体情况是:

——新增债券446.05亿元,其中:一般债券55.62亿元,主要用于交通、教育、医疗卫生、农林水利建设及社会保障等领域;专项债券390.43亿元,主要用于交通基础设施、保障性安居工程、社会事业、农林水利及产业园区基础设施等领域。

——再融资债券434.53亿元,其中:一般债券154.28亿元,专项债券280.25亿元,全部用于偿还到期政府债务本金。

2023年全市政府债务限额4212.43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146.47亿元,专项债务3065.96亿元;2023年末政府债务余额4027.84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069.6亿元,专项债务2958.24亿元。

2023年全市偿还债务资金638.07亿元,其中: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67.75亿元(财政资金偿还13.47亿元、再融资债券154.28亿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343.42亿元(财政资金偿还63.17亿元、再融资债券280.25亿元),债务付息支出126.9亿元(一般债务付息34.01亿元、专项债务付息92.89亿元)。

全市政府债务限额、余额符合政府债务管理的相关规定,法定债务偿债资金足额保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二、2023年主要财税政策落实和重点财政工作情况

2023年,面对艰难繁重的财政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全市各级财税部门坚持以政领财,以财辅政,围绕西安财政“一三三五”工作思路,积极履行财政保障职能,准确把握工作方法,创新财政发展方式,在积极保障和主动融入全市高质量发展大局中取得了新突破。

一是高质量盘活财政资源资金,坚持增收节支,在财政综合实力上实现新突破。抢抓机遇争取上级资金1063.33亿元,较上年增长3.2%,特别是争取到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示范城市,3年最高获得20亿元中央补助资金。坚持政府过紧日子,大力压缩“三公”经费,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收回各类财政资金22.2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规模增加176亿元,财政综合实力明显增强。

二是高站位聚焦重点领域,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力提效,在保障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上实现新突破。不折不扣落实增值税留抵退税等国家减税降费政策,全市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316.94亿元,有力提振市场信心。全年市财政累计拨付资金926.45亿元,切实保障八个方面重点工作。统筹资金92.98亿元,兑现促工业有效投资、稳外贸、促消费、支持民营经济等相关政策,推动现代产业体系建设。投入城市规划建设资金361.14亿元,积极发挥城市更新基金引导作用,支持国家中心城市能级提升。全市民生领域支出634亿元,重点支持就业、医疗、教育、社保等方面,持续增进民生福祉。

三是高起点推进财政创新改革,财政金融协同发力,在多元化投融资方式上实现新突破。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财政出资基金设立及运营管理机制的实施方案》,整合布局“政府引导基金+产业投资基金”矩阵体系,合作设立市场化子基金138支,注册规模1535.97亿元,累计支持项目1479个,投资规模680.69亿元。融资渠道进一步拓展,西安财金公司、西安担保集团和西投保公司分获权威评级机构AAA级主体信用评级。城市更新基金被住建部纳入《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可复制经验做法清单(第二批)》,并在全国推广,为我省唯一入选案例。

四是高要求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增强财政可持续能力,在主动防范化解风险上实现新突破。持续加大财力下沉,下达区县、开发区各类转移支付资金630.02亿元,保障基层财政平稳运行。制定“三保”保障清单,加强“三保”预算管理,全市“三保”支出660.5亿元,筑牢兜实“三保”底线。建立健全政府债券“借、用、管、还”全过程管理制度,按照“一区一策、一企一策、一债一策”制定化债方案。设立债务风险防范化解储备金,协调落实百亿保债计划,切实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财会监督专项行动,建立健全长效机制153项。出台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全年审减不合理资金26.88亿元,审减率12.5%。

五是高效能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在财政治理效能上实现新突破。实行全市各级全口径预算管理,集中财政资源促进市委、市政府管理目标实现,强化落实重大政策保障能力。遵循“管理体制强规范、促发展,总体财力大稳定、小调整”原则,完成市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实行彻底的分级分税,明晰界定各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进一步完善转移支付制度。聚焦建章立制、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以及结果应用,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对18个重点项目开展绩效评价,117个市级部门和123项上级转移支付资金进行绩效自评,累计评价资金1190.84亿元。全年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35.15亿元,占合同总额的85%以上。我市在财政管理工作方面表现突出,获得省政府表彰奖励。

同时,财政运行中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我市经济稳定增长的基础还不稳固,工业规模小、规上企业少,财政收入持续增长基础不稳,大城市小财政的格局依然存在。部门预算管理的基础工作不够扎实,资金使用效益仍需提升,绩效结果运用还有待加强。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三、2024年预算草案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是创新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西安实践突破起势的一年。我市科技创新、先进制造优势带来的利好因素不断显现,城市价值、城市能级提升带来的生产要素集聚效应日益凸显,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优势显著、长期向好,财政健康平稳可持续运行的基础较为牢固。但与此同时,兜牢兜实“三保”底线、各项政策性刚性支出、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对财政保障能力提出新的更高要求,我市各级财政收支矛盾依然突出。2024年预算编制坚持实事求是、突出重点,积极的财政政策适度加力、提质增效,用好财政政策空间,提高资金效益和政策效果,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落实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统筹发展和安全、创新和底线、速度和质量,着力解决好财政发展中的问题。

2024年预算安排的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以及全国、全省财政工作会议、市委十四届六次全会要求,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将高质量发展作为新时代的硬道理,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支持加快转变特大城市发展方式,锚定“六个打造”战略目标,坚定不移推进创新立市、产业强市、文化兴市战略,深化拓展“三个年”活动,聚力保障推进“八个新突破”重点工作,夯实“三个保障”基础。坚持积极的财政政策适度加力、提质增效,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大力优化支出结构,保持适当支出强度,全面推进全口径预算管理,坚持过紧日子不动摇,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切实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促进财政健康平稳可持续运行,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的财政保障基础。

根据上述财政形势和预算安排指导思想,结合我市2024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按照“量入为出、加强衔接、突出重点、注重绩效,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优化支出结构,坚持有保有压,集中财力办大事”的总原则,建议2024年预算主要指标作如下安排:

(一)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2024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1021亿元,增长7%,税收收入安排750亿元。按照现行财政体制测算,2024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21亿元加上上级预下转移支付收入381.41亿元、预下一般债券38.18亿元、上年结余27.61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4.02亿元和调入资金292.08亿元,减去上解上级支出57.43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21.14亿元后,全市可安排的一般公共预算财力共计1735.73亿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建议2024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1735.73亿元。支出安排中:“三公”经费安排3.19亿元,与上年预算数基本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经费预算0.5亿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经费预算2.25亿元,公务接待经费预算0.13亿元,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0.31亿元。

2.市级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自2024年起,按照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要求,我市实行新的收入划分体制,市与开发区共享收入统一按6:4分成,市与区县共享收入统一按5:5分成,共享收入实行分级入库。2024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840.43亿元,增长34.2%,税收收入安排607.63亿元,增长40.1%。按照现行财政体制测算,2024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40.43亿元加上上级预下转移支付收入381.41亿元、预下一般债券38.18亿元、上年结余24.36亿元、区县上解收入19.51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2.81亿元和调入资金170.28亿元,减去上解上级支出57.43亿元、预下区县转移支付补助支出361.35亿元、预下区县一般债券10.12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7.98亿元后,市级可安排的一般公共预算财力共计1080.1亿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建议2024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1080.1亿元。

需要说明的是,新的财政体制执行后,全市收入总规模不变,市级与区县收入格局发生改变,为体现各项收入增幅可比性,将2023年收入执行数换算为新体制口径,并在草案中做了同口径增幅列示。同时,按照航空基地与阎良区“区政合一”管理体制改革要求,自2024年起,由阎良区为主体,对两区进行统一的预算、国库等财政管理,航空基地财政预算并入阎良区,不再列入市级预算。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主要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3.77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下同)12.4%。

——公共安全(含国防)支出63.82亿元,占比5.9%。

——教育支出118.59亿元,占比11%。主要支出项目是:小学教育38.51亿元,初中教育24亿元,学前教育14.38亿元,高中教育12.02亿元,职业教育6.18亿元,高等教育3.93亿元。

——科学技术支出65.52亿元,占比6.1%。主要支出项目是:技术研究与开发53.75亿元,科技奖励6亿元。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33亿元,占比1.9%。主要支出项目是:文物保护支出7.66亿元,文化产业发展专项支出4.88亿元,文化旅游活动支出3.78亿元,体育事业发展支出1.62亿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4.67亿元,占比8.8%。主要支出项目是: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36.59亿元,退役安置及抚恤支出29.14亿元,就业服务保障支出4.76亿元,残疾人事业及养老服务等社会福利支出4.06亿元,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补助3.5亿元,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支出2.66亿元。

——卫生健康支出103.84亿元,占比9.6%。主要支出项目是: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助39.02亿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等公共卫生支出28.5亿元,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及建设23.37亿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7.78亿元。

——节能环保支出36.92亿元,占比3.4%。主要支出项目是:污染防治支出29.28亿元,污染减排支出2.46亿元,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0.97亿元。

——城乡社区支出90.81亿元,占比8.4%。主要支出项目是:城乡公共设施建设及维护支出62.51亿元,城市综合治理及城乡社区管理等支出14.42亿元,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治理12.65亿元。

——农林水支出24.87亿元,占比2.3%。主要支出项目是:水利支出13.89亿元,农业农村发展支出6.17亿元,农业保险保费补贴1.57亿元,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1.26亿元。

——交通运输支出61.21亿元,占比5.7%。主要支出项目是:公共交通运营补助34.37亿元,公路建设及养护支出15.19亿元,民用航空运输1.79亿元。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55.01亿元,占比5.1%。主要支出项目是:工业和信息产业支出36.12亿元,支持中小企业发展10.98亿元。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45.82亿元,占比4.2%。主要支出项目是:服务业基础设施建设26.14亿元,商业服务业发展支出15.24亿元,支持商贸流通发展3.29亿元。

——金融支出29.75亿元,占比2.8%。主要支出项目是:财政管理债务储备金及国有金融资本出资20亿元,工业投资基金注资6.5亿元(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3.5亿元,共计安排10亿元)。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9.76亿元,占比0.9%。主要支出项目是: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4.6亿元,自然资源规划及管理2.26亿元。

——住房保障支出50.99亿元,占比4.7%。主要支出项目是:公共租赁住房25.79亿元,住房改革支出17.22亿元。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7亿元,占比0.3%。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2.99亿元,占比1.2%。主要支出项目是:消防救援8.84亿元,自然灾害防治、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1.58亿元。

——债务付息及发行费用支出27.33亿元,占比2.5%。

——预备费26.92亿元,占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2.5%,符合预算法规定。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主要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

机关工资福利支出114.87亿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158.81亿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6.06亿元,机关资本性支出97.9亿元,对企事业单位的补助543.07亿元,对社会保障基金补助59.93亿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27.94亿元,预备费26.92亿元。

需要说明的是,2024年市级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2.81亿元,主要用于支持科技创新发展30.4亿元、支持产业发展15.9亿元、教育支出6.19亿元、城乡环境卫生支出0.32亿元。

2024年,市级“三公”经费安排1.95亿元,较上年预算数下降3.9%,其中:公务用车购置经费预算0.25亿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经费预算1.32亿元,公务接待经费预算0.1亿元,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0.28亿元。

2024年,市级对区县转移支付安排361.35亿元,其中:税收返还18.69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265.43亿元,专项转移支付77.23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1.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2024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749.26亿元,增长32.4%。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749.26亿元加上上级预下专款0.69亿元、上年结余19.53亿元、调入资金12.87亿元,减去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资金246.57亿元、债务还本支出71.07亿元后,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可安排财力1464.71亿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建议2024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464.71亿元。

2.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2024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495.2亿元,增长22.6%。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495.2亿元加上上级预下专款0.69亿元、上年结余11.1亿元、区县上解收入3.58亿元、调入资金6.98亿元,减去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资金166亿元、债务还本支出63.72亿元、补助区县支出77.63亿元后,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可安排财力1210.2亿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建议2024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210.2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1.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2024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15.13亿元,加上上级预下专款1.06亿元、上年结余8.63亿元,减去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资金2亿元后,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可安排财力22.82亿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建议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22.82亿元。

2.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2024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10.98亿元,加上上级预下专款1.06亿元、上年结余7.72亿元,减去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资金1.09亿元、补助区县支出1.23亿元后,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可安排财力17.44亿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建议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17.44亿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1.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2024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537.23亿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442.62亿元。

2.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2024年,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452.26亿元,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365.56亿元。

上述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24年预算草案已经市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初步审查,并按照初步审查意见作了相应修改。

按照预算法规定,参照上年同期的预算支出数额和本次上报的预算草案,预计市级财政在本报告批准前提前支出数额约为140.91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5.71亿元,主要用于保工资24.53亿元、保运转4.84亿元以及基本民生等亟需支出36.34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73.56亿元,主要用于征地拆迁相关成本支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64亿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险待遇发放。

2024年市本级、开发区部门预算已单独编制并提交大会审议。

四、2024年财政主要工作

(一)围绕城市核心功能定位,着力保障城市能级提升补短板。充分发挥城市建设维护以及基本建设资金作用,着力支持保障城市建设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加大资金筹集力度,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城中村改造、“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加快补齐“水、电、气、暖”等方面的城市功能短板。新增设立土地储备专项资金,实现“一宗地一收储、一出让一核算”,支持推进土地规划征收储备供应一体化管理。全力支持实施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着力保障轨道交通、铁路、城市环线等重点项目,完善城市交通路网体系。进一步发挥城市更新基金引导撬动作用,支持社会资本参与新型基础设施等领域建设。

(二)围绕科技创新引领发展,着力保障科技产业人才一体化发展。将科技创新作为战略性领域予以重点保障,加大科技创新发展资金投入,全力保障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5+2+N”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等“双中心”重点项目及各类科技创新奖补政策。加大人才引育投入力度,充分发挥英才计划和人才专项资金作用,支持引进一批领军科技人才和高层次人才,优化完善多元化人才评价和服务保障机制。提升创新投资基金市场化运作属性,引导社会资本聚焦创新成果转化与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高质量发展。不断扩大人才基金政策知晓面和覆盖面,培育一批具备“含绿量、含新量、含金量”的优质人才项目。

(三)围绕做大做强制造业新兴产业,着力保障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统筹用好工业(中小企业)发展专项及工业仓储奖补资金,制造业项目用地土地出让收入不纳入市级政策归集范围内,全面落实工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支持做大做强工业。全力支持实施新兴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催生新质生产力。加速推进工业投资基金投资见效,引导社会资本通过股权直投及产业并购等方式,实现六大支柱产业全覆盖,支持全市19条重点产业链高质量发展。做好长安号专列及航空客货运物流保障工作,着力支持扩大对内对外开放。加快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鼓励担保机构将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

(四)围绕城乡融合发展,着力保障乡村振兴美丽宜居城市建设。新增设立新型城镇化建设专项资金,支持“五区两县”、中心城区扩容提质,加大支持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补短板、产业园区建设、特色农业培育。持续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投入,保持市级衔接资金投入稳定,统筹农业农村发展各类资金,着力支持农业生产发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菜篮子”工程等。全力支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保护和修复工作,严格落实“1+4”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切实保障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新增设立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支持提升灾害风险防范及应急处理能力。做好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分配管理,引导区县、开发区合理安排资金,确保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相关政策落实到位。

(五)围绕贯彻“两个结合”,着力保障提升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融合发展。加大文物保护和博物馆建设专项资金投入,主要用于重要考古挖掘、重点文物预防性保护和关中书院等保护性文物优化提升,打造高品质“博物馆之城”建设,推进革命文物保护管理利用。充分发挥文化旅游和文化产业专项资金作用,全面落实促进文化旅游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支持探索文化设施运营新模式。着力保障重大商贸、会展活动、重点文化活动、公益性文化项目,加快精品剧目创作和展演模式创新,促进文商旅体融合。

(六)围绕兜牢基本民生底线,着力支持保障和改善民生。实施好就业优先政策,统筹运用税费减免、社保补贴、贷款贴息等政策,多措并举支持企业稳岗扩岗。围绕办好人民满意教育,落实好各类教育建设发展政策,教育投入做到“两个只增不减”。支持推进国家医学中心等各级各类卫生健康项目加快建设,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支持健全公共卫生体系。健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筹资和待遇调整机制,新增设立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加强分层分级社会救助保障,推动织密扎牢社会保障网。

(七)围绕统筹发展与安全,着力防范化解各类风险。积极争取专项借款,管好用好专项资金,夯实各级还款责任,切实推动“保交楼”“保回迁”项目稳步实施。建立完善全口径地方债务管理监测监管体系,坚持政府债券发行、使用、偿还、监督一体化全流程管理。充分发挥债务风险防范化解储备金作用,严格落实一揽子化债方案,硬化预算约束,严格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坚决防止新增隐性债务。深化财政金融和投融资体制改革,分类推动融资平台公司改革转型。始终将基层“三保”摆在最优先位置,建立范围清晰、标准明确、动态调整的“三保”清单制度,足额编制各级“三保”支出预算,压实各级责任,确保不留硬缺口,原则上执行中不再新出台增支政策挤占“三保”支出资金。

(八)围绕强化财政资源统筹,着力推动财政资金投入方式改革。健全财政资源统筹机制,加强政府预算统筹、增量资源与存量资源统筹、财政拨款收入与非财政拨款收入统筹。将依托行政权力、国有资源(资产)获取的收入以及特许经营权拍卖收入等按规定全面纳入预算,加大预算统筹力度。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完善结余资金收回使用机制。加快盘活存量资产,稳妥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提升财政可持续能力,合理支持新项目建设。推动国有资产共享共用,建立完善公物仓制度。加快推进“产业投资基金+政府引导基金”集群建设,构建多元化参与、市场化运作的政府基金合作体系,以“股权投资”方式为引领,带动金融资本、社会资本支持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重点领域建设。

(九)围绕全口径预算管理,着力推进财政治理水平提质增效。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不动摇,把牢预算支出、资产配置、政府采购等关口,严格过紧日子执行,强化过紧日子监督。推进落实市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各项要求,完成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关领域改革任务。理顺行政区与开发区财政关系,完善健全西咸新区财政管理体制机制。落实落细各项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深化各级全口径预算管理改革,加强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加快支出标准体系建设。进一步调整优化转移支付结构,结合实施效果动态调整转移支付政策,健全转移支付定期评估和退出机制。切实加强库款管理,推进全市各级暂付款清理,严禁违规新增暂付款。优化绩效管理方式方法,健全绩效管理结果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挂钩机制,稳步推进预算绩效信息公开。建立健全高效衔接、运转有序的财会监督工作机制,持续紧盯重点领域、重点问题加大监督力度。

各位代表,2024年落实好各项财税政策、深化财政管理改革任务艰巨,我们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强化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创造性抓好工作落实,不断巩固稳中向好基础,自信自强、守正创新,真抓实干、奋勇当先,努力开创财政工作新局面,为扎实推进西安高质量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预算报告名词解释

1.年度预算:各级政府根据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国家宏观调控总体要求和跨年度预算平衡的需要,参考上一年预算执行情况、有关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和本年度收支预测情况编制,并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预算数。

2.调整预算: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年度预算,在执行中出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预算调整范围的规定事项进行调整后的预算数。

3.财政总收入:包括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纳入分享范围按比例上划上级(中央、省级)的各项收入。就西安市来讲,全市财政总收入等于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划中央、省级的收入。其中:上划中央收入包括消费税100%,增值税的50%,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60%以及成品油税费改革上划收入,不包括车辆购置税等中央固定收入。上划省级收入包括增值税的15%,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20%,资源税的70%,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环境保护税的30%。

4.调入资金:为平衡预算收支,从其他预算资金调入预算或按规定从其他渠道调入的资金,反映了不同预算(性质)资金之间的调入收入。

5.调出资金:为平衡预算收支,从预算调出到其他预算的资金,反映了不同预算(性质)资金的调出支出。

6.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为实现宏观调控目标,保持年度间政府预算的衔接和稳定,各级一般公共预算设置的储备性资金。

7.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在上级下达的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内、由省级政府统一发行、用于公益项目资本性支出的政府债券,包括新增一般债券和新增专项债券。

8.一般债券:省级政府为没有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发行的、约定一定期限内主要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还本付息的政府债券。

9.专项债券:省级政府为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发行的、约定一定期限内以公益性项目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还本付息的政府债券。

10.再融资债券:分为两种类型,一是专项再融资债券,用于偿还到期的专项债券本金;二是一般再融资债券,用于偿还到期的一般债券本金或者置换部分隐性债务。

11.债务限额:地方政府债务规模实行限额管理,地方政府举债不得突破批准的限额。地方政府一般债务和专项债务规模纳入限额管理,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分地区限额由财政部在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批准的地方政府债务规模内根据各地区债务风险、财力状况等因素测算并报国务院批准。

12.债务余额:地方政府在国务院批准的分地区限额内举借债务的余额。一般债务应在一般债务限额内举借,一般债务余额不得超过本地区一般债务限额;专项债务应在专项债务限额内举借,专项债务余额不得超过本地区专项债务限额。

13.“三保”:即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2019年,中央要求各级坚持过紧日子,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优先保障干部职工工资发放、保障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保障基本民生支出兑付到位,同时要求坚持“两个优先”,即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坚持国家标准的“三保”支出在“三保”支出中的优先顺序。2020年3月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支持基层政府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是保障群众切身利益的基本要求,也是推动政府履职和各项政策实施的基础条件。2021年,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要求各级预算安排要突出重点,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坚决兜住“三保”底线,不留硬缺口。2022年,财政部印发《关于严格地方预算管理筑牢兜实“三保”底线的通知》(财预〔2022〕130号),要求各级财政部门要足额保障“三保”支出需要,筑牢兜实“三保”底线,确保县区财政平稳运行。

14.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事权是指一级政府在公共事务和服务中应承担的任务和职责。事权划分既有同一级政府中各部门间的横向配置,也有不同层级政府间的纵向配置。支出责任是指一级政府履行事权的财政支出保障。合理的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能够使各级政府和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权责统一,促进政府高效运转,提升国家治理能力和水平。目前,按照中央和省级改革进程,我市已制定了市以下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以及医疗卫生、教育、科技、交通运输、应急救援、生态环境、公共文化、自然资源领域市以下改革实施方案。

15.三个保障:即突出战略引领、全面深化改革、提升作风能力。

16.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2023年我省实施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适度增强省级宏观调控能力,将资源税、金融保险业增值税省与市区分享比例由3:7调整为7:3,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水利建设专项收入、森林植被恢复费等5项非税收入省与市区分享比例统一为3:7,将地方教育附加收入、文化事业建设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3项收入下放市县,进一步理顺省以下政府间收入关系。同时,积极推进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推动财力下沉区县,切实均衡地区间财力水平。

17.市以下财政体制改革:按照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要求,遵循“管理体制强规范、促发展,总体财力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2023年我市调整理顺市以下财政体制。在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方面,将基本就业服务、基本养老保险、基本生活救助、基本住房保障、粮食安全等5个省与市县共同财政事权及社会治安、市政交通、城乡建设及社区事务、公共设施管理等4个市县财政事权作为重点改革领域,并逐步统一同一区县(开发区)不同领域的财政支出责任分担比例。在收入划分方面,统一了共享收入分成比例,市与开发区共享收入统一按6:4分成,市与区县共享收入统一按5:5分成,并对共享收入实行分级入库,实现收入即财力。在转移支付制度方面,区分一般性转移支付、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实行清单制管理,将市本级收入增量原则上主要用于对困难区县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建立了以保“三保”为底线的规范化转移支付制度,逐步缩小所辖区县间财力差距。

西安市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草案).pdf

西安市2023年度市级财政重点绩效评价项目报告汇编.pdf

西安市2024年市级财政专项资金设立及绩效目标表汇编.pdf

衔接资金公开情况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