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202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6年2月27日在西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上
西安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西安市202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预算草案提请市十七届人大七次会议审查,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5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夯实基础的关键之年,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全市上下全力以赴抓收入、争资金、保重点、推改革、防风险,预算执行情况总体平稳。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25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79.35亿元,下降2.3%,完成预算的94.9%,其中:税收收入701.77亿元,下降1.8%;非税收入277.58亿元,下降3.4%。收入下降主要是受土地市场持续调整、部分重点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等因素影响,虽然收入规模略有下降,但降幅总体可控。
2025年年初全市支出预算代编数1720.24亿元,加上预算执行中新增转移支付(127.92亿元)、新增一般债务(25.59亿元)、上年结转(20.41亿元)、新增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68亿元)等174.6亿元,减去全市短收(53.09亿元)、新增上解支出(9.17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6.73亿元)、调出资金[2](61.34亿元)、调入资金[3]减少(123.48亿元)等323.81亿元,全年支出预算调整为1571.03亿元。实际支出1512.54亿元,下降3.2%,完成调整预算[4]的96.3%。为弥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不及预期及土地收入下降而造成的调入资金缺口,大力压减非刚性支出是支出下降的主要原因。具体调整预算项目待决算完成后报告(下同)。
2.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25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70.61亿元,下降2%。完成预算的91.5%,收入下降原因与全市情况相同。
2025年市级支出预算数1093.65亿元,加上预算执行中新增转移支付(127.92亿元)、新增一般债务(25.59亿元)、上年结转(14.63亿元)、待分配转移支付减少(10.55亿元)、新增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03亿元)、下级上解收入(4.46亿元)等183.18亿元,减去市级短收(71.87亿元)、新增上解支出(11.67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4.48亿元)、调出资金(55.63亿元)、调入资金减少(47.15亿元)等260.8亿元,全年支出预算调整为1016.03亿元。实际支出963.36亿元,下降3.2%,完成调整预算的95%,支出下降原因与全市情况相同。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主要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5.25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下同)7.8%,较上年执行数(下同)下降7.1%,主要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
——公共安全(含国防)支出67.34亿元,占比7.0%,增长3.7%,主要是预算执行中上级新增下达军民融合发展专项资金。
——教育支出119.06亿元,占比12.4%,下降9%,剔除开发区2024年学校建设一次性投入26亿元等因素后,增长13.7%。
——科学技术支出66亿元,占比6.9%,增长82.5%,主要是加大对科技创新发展领域投入。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3.82亿元,占比1.4%,下降30.8%,剔除2024年青少年活动中心建设以及博物馆建设等一次性支出6亿元后,与上年基本持平。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0.03亿元,占比11.4%,增长19.6%,主要是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等一系列提标政策。
——卫生健康支出85.14亿元,占比8.8%,增长7.5%,主要是2025年新增育儿补贴支出10.35亿元。
——节能环保支出34.9亿元,占比3.6%,下降48%,主要是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政策到期,后续资金兑付需求减少。
——城乡社区支出82.67亿元,占比8.6%,下降27.6%,主要是将非紧迫性公共设施建设项目作为支出管控重点,以应对财政减收压力。
——农林水支出30.22亿元,占比3.1%,增长66.4%,主要是2025年“1+5”城市地下供排污管网更新改造工程以及引汉济渭引水工程等项目工程建设投入较大。
——交通运输支出52.32亿元,占比5.4%,下降33.5%,主要是2024年西延、西十、西康高铁建设一次性投入较大。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78.16亿元,占比8.1%,增长26%,主要是西咸新区等开发区加大了对产业发展投入。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9.61亿元,占比4.1%,下降10.8%,主要是2024年中央、省级一次性下达对外开放等外贸领域资金较多。
——金融支出32.23亿元,占比3.3%,增长45.5%,主要是曲江新区等开发区新增对相关企业资本金注入。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4.71亿元,占比0.5%,下降29.5%,主要是2024年秦岭北麓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投入较大。
——住房保障支出27.08亿元,占比2.8%,下降14.2%,主要是住房保障政策调整,相关支出有所下降。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36亿元,占比0.1%,下降16%,主要是市级储备粮油占用资金利息补贴利率下调导致相应支出减少。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0.73亿元,占比1.1%,下降10.1%。主要是校园地震安全预警等项目主体建设已于2024年完成。
——债务付息及发行费用支出27.08亿元,占比2.8%。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主要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
机关工资福利支出100.51亿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100.56亿元,机关资本性支出53.23亿元,对企事业单位的补助528.73亿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8.7亿元,对社会保障基金补助92.34亿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27.08亿元。
2025年市级预备费年初预算18.66亿元,实际未发生支出,全部按规定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解基金。2025年安排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0亿元,实际动用40.03亿元,新增0.03亿元,为确保市级一般公共预算年度平衡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5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81.83亿元,下降43.9%,完成预算的50.8%,其中:土地出让收入595.82亿元,下降46.6%。主要是受宏观环境与市场供求关系变化影响,我市房地产市场仍处于调整周期。
2025年年初全市支出预算代编数1085.84亿元,加上预算执行中新增专款(72.79亿元)、新增专项债券(373.28亿元)、上年结余(43.41亿元)、调入资金(61.69亿元)、调出资金减少(100.08亿元)、债务还本支出减少(11.16亿元)等662.41亿元,减去全市短收(661.33亿元)、新增上解支出(0.58亿元)等661.9亿元,全年支出预算调整为1086.35亿元。实际支出936.57亿元,下降40.6%,完成调整预算的86.2%,主要是土地储备专项债券发行时间较晚,支出未执行。
2.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5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04.26亿元,下降46.6%,完成预算的52.5%,其中:土地出让收入529.16亿元,下降49.2%,占比87.6%,下降原因与全市情况相同。
2025年年初市级支出预算数891.92亿元,加上预算执行中新增专款(72.79亿元)、新增专项债券(373.28亿元)、上年结余(20.39亿元)、调入资金(55.63亿元)、调出资金减少(51.62亿元)、债务还本支出减少(11.16亿元)等584.87亿元,减去市级短收(546.98亿元)、新增上解支出(0.58亿元)、对下转移支付增加(42.74亿元)等590.3亿元,全年支出预算调整为886.49亿元。实际支出828.24亿元,下降42.3%,完成调整预算的93.4%,下降原因与全市情况相同。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5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2.16亿元,下降29.7%,完成预算的58.2%,主要是部分开发区计划产权出让收入未实现。具体项目是:企业上缴利润收入9.02亿元,股利、股息收入0.53亿元,产权转让收入1.88亿元。
2025年年初全市支出预算代编数21.99亿元,加上预算执行中新增专款(0.28亿元)、上年结余(1.47亿元)等1.75亿元,减去全市短收(8.73亿元)、调出资金(7.71亿元)等16.44亿元,全年支出预算调整为7.3亿元。实际支出2.09亿元,下降83.4%,完成调整预算的28.6%,主要是部分开发区预计收入未实现,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相应减少。
2.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5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6.32亿元,下降48.3%,完成预算的39.7%,下降原因与全市情况相同。其中:企业上缴利润收入5.16亿元,股利、股息收入0.45亿元。
2025年年初市级支出预算数18.28亿元,加上预算执行中新增专款(0.28亿元)、上年结余(0.09亿元)等0.37亿元,减去市级短收(9.59亿元)、补助区县支出(1.42亿元)、调出资金(5.54亿元)等16.55亿元,全年支出预算调整为2.1亿元。市级支出1.09亿元,下降90.9%,完成调整预算的51.9%,下降原因与全市情况相同。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5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604.99亿元,完成预算的102.1%,增长3.2%,主要是社会保险费收入和财政补贴收入。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476.92亿元,增长4.4%,全部用于落实各项社会保险待遇。
2.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5年,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545亿元,完成预算的102.6%,增长2.7%,主要是社会保险费收入和财政补贴收入。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416.2亿元,增长4.5%,全部用于落实各项社会保险待遇。
(五)上级转移支付补助 情况
2025年,中央、省级下达我市转移支付补助资金599.08亿元,全部分解和下达使用,具体情况是:
1.一般公共预算524.32亿元,其中:税收返还62.05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382.62亿元、专项转移支付79.65亿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73.42亿元,其中:超长期特别国债71.06亿元,用于支持“两重”项目15.37亿元、“两新”项目55.69亿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1.34亿元,全部是专项转移支付。
2025年,市级财政下达各区县转移支付375.8亿元,较上年增长7%,下沉财力支持区县兜牢“三保”底线[5],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六)政府债务情况
2025年,全市发行地方政府债券996.32亿元,具体情况是:
1.新增债券431.42亿元[6]
——一般债券58.14亿元[7],主要用于交通、教育、医疗卫生、农林水利建设及社会保障等领域。
——专项债券373.28亿元[8],其中:项目建设专项债券45.16亿元,主要支持“1+5”城市综合管网建设和水利工程等;土储专项债券187.56亿元,主要支持幸福林带片区、西电片区、团结村片区等土地收储项目;清欠专项债券42.96亿元,支持清理行政事业单位拖欠工程款;注资政府创新投资基金专项债券50亿元;补充政府性基金财力专项债券47.6亿元,主要用于置换存量隐性债务。
2.再融资债券564.9亿元[9]
——一般债券104.28亿元。其中:再融资债券80.28亿元,用于偿还到期政府债券本金;特殊再融资债券24亿元,主要用于支持化解存量政府投资项目债务。
——专项债券460.62亿元。其中:再融资债券133.64亿元,用于偿还到期政府债券本金;置换债券及特殊再融资债券326.98亿元,用于置换存量隐性债务。
2025年全市政府债务限额5525亿元[10],其中:一般债务1284.87亿元,专项债务4240.13亿元;2025年末政府债务余额5363.14亿元[11],其中:一般债务1237.38亿元,专项债务4125.76亿元。2025年全市偿还地方政府债券本金63.69亿元,包括一般债券本金9.98亿元,专项债券本金53.71亿元。全市支付地方政府债券利息145.35亿元,包括一般债券利息34.97亿元,专项债券利息110.38亿元,足额落实政府债务偿还责任。全市政府债务余额控制在政府债务限额之内,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七)市级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2025年市级部门财政拨款支出932.99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553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378.92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07亿元。按支出类型分,基本支出131.68亿元,项目支出801.31亿元。各部门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大力压减非必要非刚性支出,资金使用情况总体良好。
二、2025年主要财税政策落实和重点财政工作情况
2025年,面对外部压力加大、内部困难增多的复杂严峻形势,全市各级财税部门扎实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狠抓预算执行管理,财政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有力支撑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聚力政策效能提升,精准助力提升经济增长动能。加力实施促消费扩投资系列政策,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71.06亿元,较上年增加20.32亿元,直接带动消费471.08亿元,直接投资项目97个。全市科技领域支出68.62亿元,增长80%,全力支持长安先导产业创新中心、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等重点项目建设。工业、军民融合等产业发展领域投入77亿元,着力支持先进制造业、重点企业。构建覆盖企业全生命周期以及特定领域的基金支持体系,全年新增投资项目139个,带动项目总投资474.94亿元。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当年新增担保额656.1亿元,助力2.49万小微企业、“三农”主体加大融资额度。
二是强化财政实力筑基,增收节支保障发展行稳致远。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979.35亿元,较“十四五”目标(924亿元)超收55.35亿元,税收占比(71.7%)持续稳定在70%以上,国土出让收入在全国副省级城市中排名前列。全年累计获得上级转移支付和债券资金1348.5亿元,较上年增加62.1亿元,成功争取国家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国际化消费环境建设试点城市5亿元。坚持政府过紧日子不动摇,市本级年初预算压减业务经费5.9亿元,压减比例15%,累计收回预算指标和存量资金31.4亿元。集中财力保障全市中心工作,全年下达“深化六个改革”、打好“八场硬仗”相关资金1008.19亿元,有力支持了科技创新、产业升级、城市治理等重点任务取得新进展。
三是全力保障民生实事,筑牢底线提升公共服务品质。全年教育支出255.33亿元,持续改善各阶段办学条件,将中职和高中学生助学金标准从2000元提高至230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稳步增长,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239元,全市新增就业超过16万人。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提高至每人每年700元,向32.66万群众发放育儿补贴10.35亿元。安排公交、地铁运营补贴等资金34亿元,保障了城市公共交通平稳运行。投入16.4亿元用于提升公共文化服务、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支持公益性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和延时服务。
四是筑牢风险防范堤坝,多措并举增强财政可持续性。健全政府债务“借、用、管、还”全生命周期管理体系,争取并用好中央一揽子化债政策,全面完成全年各级债务偿还化解任务。创新债务化解工具将近期偿债高峰平滑至未来25年左右,年均节约利息支出17亿元。全市44家融资平台退出39家,15个区县(开发区)实现隐性债务和融资平台“双清零”。制定保障区县(开发区)财政平稳运行30条措施,全年下达区县各类转移支付资金375.8亿元,支持区县优先保障“三保”支出,全市“三保”支出650亿元,基层财政运行总体平稳。
五是深化改革创新驱动,系统集成提升财政治理效能。全面启动财政科学管理试点,累计出台14个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12]。深入推进零基预算改革,持续完善“1+3+N”全口径预算管理制度体系,建立416条预算支出标准,制定20项预算管理禁止性事项清单。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对500万元以上新增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核减无效低效资金1.39亿元。加大财会监督力度,围绕重点领域开展专项行动,强化各类监督贯通协调,严肃财经纪律。全市政府采购规模超过200亿元,节约财政资金21.05亿元。市本级财政投资评审项目323个,评审资金总额594.93亿元,审减不合理资金59.33亿元。
同时,财政运行中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我市经济稳定增长的基础尚不牢固,传统支柱财源贡献减弱,新兴产业培育壮大仍需时日。部分预算单位绩效理念和成本意识不够强,资金使用效益仍有提升空间。在财政收支“紧平衡”常态下,部分区县“三保”、化债、发展等多重压力叠加,基层财政平稳运行的基础需进一步巩固。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在下一步工作中采取更加有力有效的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十四五”时期是西安市发展进程中极不平凡的五年,全市财政发展和改革成效显著。一是财政综合实力迈上新台阶。“十四五”时期,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完成4623.71亿元,年均增长6.2%,收入规模在副省级城市排位提升2位。财政支出累计完成7849.76亿元,较“十三五”时期增长36.9%,财政服务大局能力显著增强。二是服务高质量发展精准有效。持续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围绕创新驱动、产业升级、扩大内需等关键领域,五年累计投入超过1100亿元。建立健全“财政引导+市场运作”的多元投融资机制,有效撬动社会资本投入重大项目和重点产业。三是民生福祉保障坚实有力。“十四五”时期全市民生支出累计达6293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稳定在80%以上,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四是财税体制改革纵深推进。完成新一轮市以下财政体制调整[13],不断优化转移支付体系,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成效显著。持续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财会监督体系不断健全,财政治理现代化水平迈出坚实步伐。五是财政安全底线牢牢守住。出台全市“一揽子”化债方案,扎实完成各年度债务化解计划,融资平台公司转型压降成效显著,全市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不断健全基层“三保”保障机制,“十四五”时期累计下达区县(开发区)转移支付资金超过2700亿元,基层财政保障能力稳步提升。
三、2026年预算草案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在新起点上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西安实践新篇章的关键之年。当前全市经济运行展现出回升向好的总体态势,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作出的新部署及国家持续推出的各类宏观政策,为我市深化财政改革、财政持续稳定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但与此同时,全市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的基础仍需巩固,基层“三保”、债务化解、民生改善、城市发展等多重支出需求叠加,我市各级财政收支紧平衡态势仍将持续,财政运行面临的压力和挑战不容忽视。
2026年预算安排的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认真落实省委十四届九次全会、省委经济工作会和市委十四届十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更加主动融入和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决贯彻“两个更好统筹”,深化开展“三个年”活动,深入打好“八场硬仗”,统筹推进“十个聚焦”重点工作,全面落实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更加注重精准发力、提高效能,持续培植壮大财源,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深化零基预算改革,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着力做好重点领域投入保障,加强财政科学管理,突出预算绩效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切实防范化解各类风险,增强全市各级财政可持续性,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提供有力支撑。
预算安排总体原则:一是以收定支、分类保障。将收入实现作为支出执行的基本前提,坚持“减收减支”,强化预算硬约束,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优先用来保“三保”,政府性基金预算优先落实政府偿债及支出责任,其次安排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再次调剂用于产业发展,进一步增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实力,夯实刚性支出资金来源。二是零基预算、强化绩效。全面深化零基预算改革,推动实户资金清零、项目资金清零,打破“基数+增长”的预算编制路径依赖和刚性预期,强化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结果应用,做到无项目不预算、无绩效不安排;三是全面统筹、集中决策。坚持“以项目统筹资金”,加大各级次、部门内部及跨部门资金统筹力度,转移支付和专项资金安排使用由市政府决策,着力保障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和重大项目;四是厉行节约、过紧日子。严控专项业务费,压减委托业务费、培训费、会议费等非刚性支出,强化节庆展会论坛活动经费管理,把习惯过紧日子要求落到实处;五是严控风险、兜牢“三保”。全面落实政府法定债务分类管理工作要求,严格在预算中落实各级政府应偿还的政府债务和支出责任,集中财力兜实兜牢各级“三保”底线,确保不发生系统性问题。
根据上述财政形势和预算安排指导思想,结合我市2026年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建议2026年预算主要指标作如下安排:
(一)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2026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1009亿元,增长3%,税收收入安排730亿元。按照现行财政体制测算,2026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09亿元加上上级预下转移支付收入395.61亿元、预下一般债券17.25亿元、上年结余52.09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8亿元和调入资金201.16亿元,减去上解上级支出57.43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5亿元后,全市可安排的一般公共预算财力共计1700.69亿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建议2026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1700.69亿元。
2026年,全市“三公”经费安排2.93亿元,较上年预算数下降1.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经费预算0.44亿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经费预算2.04亿元,公务接待经费预算0.12亿元,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0.33亿元。
2.市级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2026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808.26亿元,增长4.9%,税收收入安排580.83亿元。按照现行财政体制测算,2026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08.26亿元加上上级预下转移支付收入395.61亿元、预下一般债券17.25亿元、上年结余47.01亿元、区县上解收入33.15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6.47亿元和调入资金99.86亿元,减去上解上级支出57.43亿元、预下区县转移支付补助支出375.41亿元、预下区县一般债券6.52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4.39亿元后,市级可安排的一般公共预算财力共计1043.86亿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建议2026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1043.86亿元。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主要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4.45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下同)10%。
——公共安全(含国防)支出64.35亿元,占比6.17%。
——教育支出129.64亿元,占比12.4%。主要支出项目是:小学教育39.65亿元,初中教育28.53亿元,学前教育12.26亿元,高中教育12.66亿元,职业、特殊、成人教育及进修培训7.55亿元。
——科学技术支出54.31亿元,占比5.2%。主要支出项目是技术研究与开发49.18亿元。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7.04亿元,占比2.6%。主要支出项目是:文物保护支出11.54亿元,文化旅游活动支出9.24亿元,文化产业发展专项支出2.18亿元,体育事业发展支出1.29亿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2.48亿元,占比13.6%。主要支出项目是: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37.95亿元,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补助48.17亿元,退役安置及抚恤支出30.14亿元,残疾人事业及养老服务等社会福利支出6.44亿元,就业服务保障支出7.24亿元。
——卫生健康支出90.76亿元,占比8.7%。主要支出项目是: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助41.99亿元,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及建设11.84亿元,公共卫生支出12.05亿元,育幼服务支出9.19亿元。
——节能环保支出41.83亿元,占比4%。主要支出项目是:污染防治支出32.62亿元,自然生态保护支出2.03亿元,污染减排相关支出2.5亿元。
——城乡社区支出63.88亿元,占比6.1%。主要支出项目是:城乡公共设施建设及维护支出19.19亿元,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治理18.84亿元,城乡社区管理支出13.12亿元。
——农林水支出18.15亿元,占比1.7%。主要支出项目是:水利支出10.34亿元,农业农村发展支出2.05亿元,普惠金融发展支出3.04亿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1.08亿元。
——交通运输支出50.1亿元,占比4.8%。主要支出项目是:公共交通运营补助39.2亿元,公路建设及养护支出9.73亿元。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79.03亿元,占比7.6%。主要支出项目是:工业和信息产业支出42.76亿元,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支出17.93亿元,建筑业发展支出10.39亿元。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42.69亿元,占比4.1%。主要支出项目是:服务业基础设施建设21.06亿元,支持商贸流通发展14.61亿元,涉外发展服务支出1.68亿元。
——金融支出19.03亿元,占比1.8%。主要是债务风险化解及国有金融资本出资18.83亿元。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4.67亿元,占比0.4%。主要支出项目是:自然资源规划及管理等支出4.12亿元,气象事务支出0.55亿元。
——住房保障支出29.36亿元,占比2.8%。主要支出项目是:配租型住房等安居工程支出12.66亿元,住房改革支出15.34亿元。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29亿元,占比0.2%。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1.3亿元,占比1.1%。主要支出项目是:消防救援8.18亿元,自然灾害防治支出1.11亿元。
——债务付息及发行费用支出26.9亿元,占比2.6%。
——预备费24.4亿元,占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2.3%,符合预算法规定。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主要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
机关工资福利支出109.93亿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137.05亿元,机关资本性支出43.8亿元,对企事业单位的补助517.13亿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5.6亿元,对社会保障基金补助106.14亿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26.9亿元,预备费及预留26.55亿元。
2026年,市级“三公”经费安排1.84亿元,较上年预算数下降2.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经费预算0.26亿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经费预算1.19亿元,公务接待经费预算0.09亿元,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0.3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1.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2026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245.5亿元,增长82.7%。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245.5亿元加上上级预下专款17.46亿元、上年结余75.66亿元、调入资金0.83亿元,减去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资金170.11亿元、债务还本支出43.54亿元后,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可安排财力1125.82亿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建议2026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125.82亿元。
2.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2026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103.95亿元,增长82.7%。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103.95亿元加上上级预下专款17.46亿元、上年结余29.27亿元、区县上解收入3.85亿元,减去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资金96.87亿元、债务还本支出38.44亿元、补助区县支出193.82亿元后,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可安排财力825.41亿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建议2026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825.41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1.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2026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5.96亿元,加上上级预下专款1.06亿元、上年结余3.83亿元,减去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资金2.54亿元后,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可安排财力8.31亿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建议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8.31亿元。
2.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2026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4.4亿元,加上上级预下专款1.06亿元、上年结余1.97亿元,减去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资金1.11亿元、补助区县支出1.16亿元后,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可安排财力5.16亿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建议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5.16亿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1.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2026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560.17亿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491.32亿元。
2.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2026年,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497.41亿元,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428.75亿元。
(五)提前下达转移支付情况
2026年,中央、省级提前下达我市转移支付补助资金414.14亿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375.26亿元,专项转移支付38.88亿元。
市级提前下达各区县转移支付325.98亿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197.13亿元,专项转移支付109.72亿元。
(六)2026年地方政府法定债务情况
按照我市地方政府法定债务还本付息计划,2026年全市应偿还政府法定债务本息198.8亿元,其中:一般债39.44亿元(还本5亿元、付息34.44亿元),专项债159.36亿元(还本43.53亿元、付息115.83亿元)。上述还本付息资金均已落实并编列至我市各级政府预算。
(七)2026年市级部门预算草案编制情况
2026年市级部门安排财政拨款支出987.5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607.8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377.3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4亿元。按支出类型分,基本支出137.2亿元,项目支出850.3亿元。
(八)2026年市级预算经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前已安排支出情况
按照预算法规定,参照上年同期的预算支出数额和本次提请审查的预算草案,预计市级财政在本报告批准前支出数额为193.35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2.04亿元,主要用于保工资47.62亿元、保运转1.56亿元以及基本民生等亟需支出82.85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1.31亿元,主要是城市建设及维护专项支出、专项债券支出、污水处理服务费等。
四、2026年财政支持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措施
(一)支持提振消费扩大投资,巩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
积极争取超长期国债、专项债券、中央预算内投资等资金,统筹用好市级基建、商贸、交通、水利等资金,着力激发消费潜能,扩大有效投资。全力支持实施提振消费,足额保障并高效兑付消费品以旧换新等相关政策资金。用足用好中央资金,积极支持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国际化消费环境建设等试点城市建设工作。对重点领域个人消费贷款和相关行业经营主体贷款给予贴息,引导资源精准投向消费领域。充分发挥“两重”政策对投资的撬动作用,管好用好政府投资基金,围绕全市重点项目、新开工投资项目,吸引更多民间投资。推动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试点圆满收官,制定实施新一轮中欧班列(西安)高质量发展支持政策。规范税收优惠和财政补贴政策,严格财政补贴政策审查,提高补贴政策的精准性和有效性,维护公平市场竞争环境。
(二)支持培育新质生产力,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
完善科技经费分配和管理使用机制,提升科技创新投入效能,着力支持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保障重大创新平台建设,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三项改革”拓面提质。强化扶持产业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全力支持工业倍增计划,统筹保障重点产业链群支持政策落实。支持推动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融合发展,围绕人工智能、机器人、XR等领域加大新兴产业集群培育力度。整合相关领域专项资金着力支持文商旅融合发展,加快培育优秀文化企业和品牌,不断优化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做好我市文化遗产保护传承。
(三)支持推进城乡融合,统筹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协同发展
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稳定实施耕地地力保护等惠农补贴政策,压实高标准农田投入责任,引导涉农资金向“千万工程”集中。加强惠民惠农财政“一卡通”管理,持续提高政策性农业保险服务能力,提高“三农”领域风险应对能力。落实农村公益事业奖补政策,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导向,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推动财政资源向困难地区倾斜。充分发挥新型城镇化建设专项资金作用,着力提升“五区两县”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和产业配套功能。落实好生态保护补偿转移支付机制,全力支持秦岭生态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
(四)支持保障和改善民生,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用足用好就业补助资金,合理调整规范支出范围,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创业。落实学前一年免保教费政策,着力保障“新优质学校成长计划”、扩大普通高中学位供给等重点工作。加强公立医院债务管理,提高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强化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综合保障。优化社保基金管理,推动灵活就业人员、新就业形态人员参加职工社会保险。推进分层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加强困难群众生活保障。适当提高退休人员及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落实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消费补贴。充分发挥育儿补贴、托育服务消费券政策作用,降低家庭生育养育成本。
(五)支持提升城市能级,着力加快城市建设治理现代化
高质量保障城市更新行动,着力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加装改造电梯、公共停车场建设、地下管网等项目顺利实施。做好土地储备专项债发行、资金拨付以及相关收入分配管理,优先支持重点片区实施滚动开发。足额落实地铁、公交运营补贴政策,扎实保障机场三期扩建工程、西十西康高铁、西安东站等重大交通项目建设,做好市政道路建设以及微更新微改造资金保障。严格落实土地出让收入分级、分层、分类动态管理,扎实做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财力保障。统筹做好资金保障工作,打好“保回迁”剩余项目攻坚战。
五、保障财政预算平稳执行主要措施
(一)强化财政收支管理,夯实服务大局能力
加强财税工作协同,落实好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健全税收与经济协调增长监测分析机制,坚持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制定全市资源资产资金等“三资”盘活实施方案,按照“全领域、全口径、全覆盖”原则,全面清查建账,分类施策盘活,坚决守住不新增隐性债务、不虚增财政收入、不流失国有资产的底线,依法依规拓宽财政收入来源。加强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保障,加快土地储备专项债券支出,安排市级土地储备周转资金,做好土地出让清单管理,全面提升土地出让质量和效率。健全向上争取资金协调机制,抢抓政策机遇全力争取各类竞争性资金。保持必要支出力度,做好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和重大项目财力保障,更好发挥财政资金促消费、扩投资、惠民生作用。
(二)深化财政领域各项改革,扎实推进财政科学管理
全面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坚持“以项目统筹资金”,推动预算编制从“基数+增长”彻底转向“项目+绩效”。持续推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健全支出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建立“市级主导、部门协同”的财政资金统筹决策机制,推进不同渠道、不同级次、不同年度资金统筹配置。以“绩效刚性”促进财政资金效益提升,完善新增项目和政策事前绩效评估机制,推行成本预算绩效管理,将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结果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硬挂钩,对低效支出一律压减或取消。清晰界定各级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进一步完善促进高质量发展的转移支付激励约束机制。建立健全跨周期预算平衡机制,系统评估财政运行可持续性。
(三)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强化财经纪律约束
切实把中央、省级关于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落到实处,扎实推进节约机关建设。强化成本观念和节约意识,加强一般性支出管控,精简不必要的节庆展会活动,严格控制会议培训、课题研究等经费,硬性约束“三公”经费执行。继续实施过紧日子情况评估结果与预算安排、转移支付分配挂钩。加强资产配置预算审核,优先通过调剂方式配置资产。加大财政供养人员规范管理。聚焦重大财税政策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专项资金安排使用以及财务会计领域突出问题,开展财会监督专项行动。加强财会监督与审计监督、纪检监督协同,推进监督信息、问题线索共享。抓实巡视、审计、监督等各类问题整改,加快建立长效机制。
(四)防范化解各类风险,确保各级财政平稳运行
落实政府法定债务“借用管还”全生命周期管理。坚持主动化债,积极衔接上级支持政策,加快推动实现全市隐性债务和融资平台“双清零”。强化政府债务对应资产管理,加强收益归集。严格落实地方政府举债终身问责和债务问题倒查机制,坚决防止违规新增政府隐性债务。完善“三保”分级保障和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市级“三保”清单标准,严禁自行扩面提标。坚持“三保”支出预算足额安排、执行优先保障,对财政运行困难区县实行“三保”资金专账管理。加大基层财政运行情况监控评估,推动建立各级财政增收节支机制,必要时实行提级管控。强化财政承受能力评估,新出台各类民生、产业政策以及新上政府投资项目必须进行财政承受能力评估。
各位代表,2026年确保各级财政平稳运行、提升财政治理效能任务艰巨,我们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开拓进取、实干担当,为西安高质量发展、现代化建设贡献更大力量!
预算报告名词解释
[1] 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为实现宏观调控目标,保持年度间政府预算的衔接和稳定,各级一般公共预算设置的储备性资金。
[2] 调入资金:为平衡预算收支,从其他预算资金调入预算或按规定从其他渠道调入的资金,反映了不同预算(性质)资金之间的调入收入。
[3] 调出资金:为平衡预算收支,从预算调出到其他预算的资金,反映了不同预算(性质)资金的调出支出。
[4] 调整预算: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年度预算,在执行中出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预算调整范围的规定事项进行调整后的预算数。
[5] “三保”:即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2019年,中央要求各级坚持“过紧日子”,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优先保障干部职工工资发放、保障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保障基本民生支出兑付到位,同时要求坚持“两个优先”,即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坚持国家标准的“三保”支出在“三保”支出中的优先顺序。2020年3月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支持基层政府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是保障群众切身利益的基本要求,也是推动政府履职和各项政策实施的基础条件。2021年,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要求各级预算安排要突出重点,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坚决兜住“三保”底线,不留硬缺口。2022年,财政部印发《关于严格地方预算管理筑牢兜实“三保”底线的通知》(财预〔2022〕130号),要求各级财政部门要足额保障“三保”支出需要,筑牢兜实“三保”底线,确保县区财政平稳运行。
[6] 新增债券:在上级下达的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内、由省级政府统一发行、用于公益项目资本性支出的政府债券,包括新增一般债券和新增专项债券。
[7] 一般债券:省级政府为没有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发行的、约定一定期限内主要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还本付息的政府债券。
[8] 专项债券:省级政府为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发行的、约定一定期限内以公益性项目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还本付息的政府债券。
[9] 再融资债券:分为两种类型,一是专项再融资债券,用于偿还到期的专项债券本金;二是一般再融资债券,用于偿还到期的一般债券本金或者置换部分隐性债务。
[10] 债务限额:地方政府债务规模实行限额管理,地方政府举债不得突破批准的限额。地方政府一般债务和专项债务规模纳入限额管理,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分地区限额由财政部在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批准的地方政府债务规模内根据各地区债务风险、财力状况等因素测算并报国务院批准。
[11] 债务余额:地方政府在国务院批准的分地区限额内举借债务的余额。一般债务应在一般债务限额内举借,一般债务余额不得超过本地区一般债务限额;专项债务应在专项债务限额内举借,专项债务余额不得超过本地区专项债务限额。
[12] 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事权是指一级政府在公共事务和服务中应承担的任务和职责。事权划分既有同一级政府中各部门间的横向配置,也有不同层级政府间的纵向配置。支出责任是指一级政府履行事权的财政支出保障。合理的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能够使各级政府和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权责统一,促进政府高效运转,提升国家治理能力和水平。
[13] 市以下财政体制调整:按照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要求,遵循“管理体制强规范、促发展,总体财力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2023年我市调整理顺市以下财政体制。在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方面,将基本就业服务、基本养老保险、基本生活救助、基本住房保障、粮食安全等5个省与市县共同财政事权及社会治安、市政交通、城乡建设及社区事务、公共设施管理等4个市县财政事权作为重点改革领域,并逐步统一同一区县(开发区)不同领域的财政支出责任分担比例。在收入划分方面,统一了共享收入分成比例,市与开发区共享收入统一按6:4分成,市与区县共享收入统一按5:5分成,并对共享收入实行分级入库,实现收入即财力。在转移支付制度方面,区分一般性转移支付、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实行清单制管理,将市本级收入增量原则上主要用于对困难区县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建立了以保“三保”为底线的规范化转移支付制度,逐步缩小所辖区县间财力差距。
西安市2025 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 年预算(草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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