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
2018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收支安排
及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
——2018年10月29日在西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上
西安市财政局局长 杨 宁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我市2018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收支安排和预算调整方案草案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新增地方政府债券收支安排方案
(一)2018年政府债务限额
陕西省财政厅下达西安市(不含西咸新区)2018年政府债务限额2025.1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819.15亿元,专项债务 1206亿元。
下达西咸新区2018年政府债务限额735.47亿元,其中:一般债务203.67亿元,专项债务531.8亿元。
按照《预算法》相关规定,该限额需报市人大常委会审批。建议按照陕西省财政厅下达数批准我市及西咸新区2018年政府债务限额。
(二)2018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安排建议
1.新增一般债券安排建议
陕西省财政厅下达全市2018年新增一般债券31.66亿元,其中:西安市市级15.21亿元,由市级财政还本付息;区县14.98亿元,由各区县还本付息;西咸新区1.47亿元,由西咸新区还本付息。
省财政厅在下达新增一般债券时,已将债券额度分配到市县两级,要求市级不得调剂,如数下达区县。对于有脱贫任务的区县,新增一般债券要用于易地扶贫搬迁、扶贫村基础设施建设等脱贫攻坚项目;没有脱贫任务的区县,新增一般债券要用于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棚户区改造、农村公路等公益性项目。按省上要求,2018年新增一般债券安排建议是:
──市级15.21亿元。全部用于解决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大公益性项目,其中:清洁能源公交车购置补贴4.5亿元,碑林博物馆综合改造6亿元,西铜高速城市段快速路建设3.25亿元,清凉寺北侧规划路建设1.46亿元。详见附表1。
──转贷区县14.98亿元。由各区县严格按照省财政要求的脱贫攻坚以及公益类项目等方向,自主确定具体项目,并报同级人大审议。详见附表2。
──西咸新区1.47亿元。其中:安排扶贫1.04亿元,基础设施建设0.43亿元。详见附表3。
2.新增专项债券安排建议
陕西省财政厅下达全市2018年新增专项债券额度68亿元,按照省上有关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债券项目申报要求,全部通过土地储备和棚户区改造项目收益债的形式申报,并已在深交所成功发行,建议按照发行结果进行分配。具体如下:
──市级37.35亿元。其中:市本级29.4亿元,开发区7.95亿元。
──转贷区县9.65亿元。
──西咸新区21亿元。
以上新增专项债券全部按发行结果用于申报发行的土地储备项目支出,详见附表4。
上述新增政府债券安排后,西安市及西咸新区政府债务余额均在限额之内,符合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的规定。
二、预算调整情况
2018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按照上述建议安排后,根据《预算法》规定,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需作相应调整。
(一)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情况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支出总量同时调增31.66亿元,均由年初的942.33亿元调增为973.99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增31.66亿元,由年初的882.97亿元调增为914.63亿元。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支出总量同时调增30.19亿元,均由年初的763.01亿元调增为793.2亿元。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增15.21亿元,由年初的519.89亿元调增为535.1亿元。
西咸新区收入总量、支出总量、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同时调增1.47亿元,均由年初的51.07亿元调增为52.54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情况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量、支出总量同时调增68亿元,均由年初的486.27亿元调增为554.27亿元。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调增68亿元,由年初的453.51亿元调增为521.51亿元。
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量、支出总量同时调增47亿元,均由年初的325.75亿元调增为372.75亿元。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调增37.35亿元,由年初的299.41亿元调增为336.76亿元。
西咸新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量、支出总量、支出预算同时调增21亿元,均由年初的89.3亿元调增为110.3亿元。
以上预算调整情况详见附表5-8。
为确保2018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切实发挥使用效益,我们将认真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市级有关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抓好项目落实,及时拨付资金;二是督促区县、开发区加快债券资金支出,确保按规定用途使用;三是加强地方政府债券使用监督管理,突出资金绩效评价,确保债券资金使用效益;四是统筹安排财力,做好地方政府债券的还本付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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