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财政局2024年工作要点

2024年,西安市财政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锚定“六个打造”奋斗目标,坚定不移推进创新立市、产业强市、文化兴市战略,深化拓展“三个年”活动,聚力保障“八个新突破”重点任务,持续优化西安财政“一三三五”重点工作思路,坚持积极的财政政策适度加力、提质增效,加大财政资金统筹,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持续推进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为中国式现代化西安实践贡献财政力量。

一、聚焦“八个新突破”,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力保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

(一)提高政治站位,抓好资金筹集保障

1.建立工作保障机制

建立市财政“八个新突破”调度机制,对于市委确定的“八个新突破”战略措施、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重点工作,加强政策研究,压实工作责任,强化职责担当,主动对接市级各领导小组,统筹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扎实做好政策支持和资金保障,确保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预算处牵头,政府债务管理处、各支出处室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争取上级政策资金

抢抓政策机遇,加强与上级部门对接,及时了解政策信息和改革试点动向,在保障性住房建设、城中村改造、“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积极争取上级政策资金支持。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整治和修复、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示范城市试点等工作,用好国债资金,跟踪掌握项目建设及资金使用等情况,确保以良好的工作成绩争取更多资金支持。(预算处、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处、经济建设处、各支出处室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增强政策执行效果

加大督办工作力度,充分发挥重点工作月调度机制作用,加强对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保障措施的跟踪问效,定期分析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通报工作推进情况和成效。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配合相关部门及时对减税降费、惠企利民政策进行解读,扩大政策知晓范围,提高政策效能。(预算处、办公室、法规税政处牵头,各处室、各事业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注重精准发力,抓好重点领域支持

4.推动创新驱动发展

加大“双中心”建设支持力度,完善分级分类支持机制,足额做好资金保障。充分发挥财政组合式工具作用,支持秦创原建设区域优势鲜明的先行区和示范区。大力实施“登高、升规、晋位、上市”,推动更多企业成为高新技术企业、规上企业和科创板上市企业。构建“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园区”的全链条服务体系,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育力度,推动各类人才引进计划项目有机整合。(科教文处、产业发展处、金融合作处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5.落实产业强市战略

优化完善工业领域奖补政策,统筹用好工业发展专项、工业仓储奖补资金,加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养力度,推动“链主”企业、骨干企业“百亿提升、千亿跨越”。加强市与区县、开发区奖补政策联动,加快 17 个工业园区、44 个产业片区规划建设和土地整备,落实制造业项目用地土地出让收入不纳入市级政策归集范围要求,加强产业承载力和集聚效应。加快构建多元化参与、市场化运作的政府基金合作体系,引导社会资本支持全市19条重点产业链高质量发展,实现六大支柱产业全覆盖。(产业发展处、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处、金融合作处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6.加大内外开放力度

加快实施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项目,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落实省市支持中欧班列、航空客货运等“三项政策”。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带动作用,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抓好高端产业、外向型市场主体和外贸平台型企业的培育引进,支持跨境电商发展。推进陆港型、空港型、生产服务型、商贸服务型四型国家物流枢纽和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实现自贸区与综保区、临空经济示范区、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等物理重组、功能整合、政策叠加。(经济建设处、产业发展处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7.推进文化资源转化

持续开展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支持千场戏剧惠民演出等文化惠民活动。推进图书馆、博物馆、纪念馆等文化体育设施免费低收费开放,推动公共文化服务提档升级。科学统筹合理安排文保专项经费,加大文物保护工作力度,推动关中书院保护利用、大遗址保护利用和西安城墙保护等重点项目落地实施。支持历史文化、革命文化、传统文化、民俗文化保护利用和博物馆之城建设,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保护力度。(科教文处负责)

8.提升环境保护水平

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落实2024年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支持做好“减煤、抑尘、控车、治源、禁烧、增绿”等方面工作。落实我省延长城乡居民煤改洁运行补助政策,鼓励群众使用清洁取暖设备取暖。当好秦岭卫士,加快推进秦岭北麓主体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支持网格化管理、“五乱”排查及综合监管体系建设。做好排水管网普查、维护和更新改造工作,持续支持主城区污水、污泥处置和农村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不断促进河湖水质提升,改善水生态系统。支持新能源充电基础设施开发应用,以公共领域为重点推进新能源化。(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处、经济建设处、农业农村处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9.支持城市转型发展

设立土地储备专项资金,优化土地管理和收入分配体制,按照“一宗地一收储、一出让、一核算”原则,推进土地规划征收储备供应一体化管理。优化城建资金管理模式,实施小切口、微改造工程,完善城市道路互联互通和微循环改造体系。支持城市管理执法体制、建筑垃圾管理、生活垃圾管理改革,调整优化资金支付流程。多渠道筹措资金,支持“五区两县”中心城市扩容提质,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提档升级,促进县城产业配套设施提质增效。(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处负责)

10.增进全市民生福祉

落实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促进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补偿资金,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能力建设,促进城乡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多层次、多渠道筹措养老服务发展资金,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完善困难群体服务保障政策,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落实教育支出“两个只增不减”要求,保障各项教育经费及时足额落实到位。学习运用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将农业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重点支持乡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及高标准农田建设等。(社会保障处、科教文处、农业农村处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1.贯彻安全发展理念

稳定实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做好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兑付。设立地质灾害治理专项资金,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加大水毁设施修复、山洪灾害防治等资金投入,提升水旱灾害防御能力。加快推进“保回迁”项目,进一步压实“保交楼”专项借款“借、用、还”管理主体责任,保障专项借款资产抵押和偿还。支持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和老化更新改造,加快燃气、供热等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信息化、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农业农村处、经济建设处、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处、政法处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聚焦“收支管调防”,苦练内功,自加压力,不断提升财政保障能力和治理效能

(三)紧盯年度目标,抓好收入组织工作

12.加强收入分析研判

持续加强与统计、税务、资规等部门沟通,高质量开好月度预算执行分析会议,准确把握经济发展、减税降费政策实施、国土收入等影响收入变化因素,为全年收入组织工作打好基础。(国库处、预算处、法规税政处、非税收入征管的支出处室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3.加大征收管理力度

充分发挥财税联席会议作用,进一步加强财税部门协作配合,及时研究解决收入征管中存在的问题。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等优质税源跟踪分析,加强数据分析应用,发挥涉税数据指引性、导向性作用,形成挖潜增收合力。严格规范收入征收管理,确保应收尽收。持续优化“陕西省非税暨票据管理一体化平台”收缴服务,畅通多方缴费渠道,确保非税收入及时足额准确缴入国库。(预算处、国库处、法规税政处、非税收入征管的支出处室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优化资源配置,抓好财政支出管理

14.树牢“过紧日子”理念

坚决落实习惯“过紧日子”要求,合理安排发展性支出,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杜绝铺张浪费,健全“过紧日子”评估机制。推进全口径预算编制,建立完善财政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加强预算指标核算管理,规范政府预算和部门预算衔接,严禁超财力超预算无预算支付,确保预算执行合法性和约束力。(预算处牵头,各支出处室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5.建设高质量项目库

制定项目库管理办法,对入库项目实行全生命周期跟踪管理,切实解决“钱等项目”、项目储备不足、项目质量不高问题。支持建设全市政府投资类资金项目管理平台,实现对政府投资项目资金全流程动态管理,形成一站式、全息式项目管理。有效衔接预算编制与项目储备,进一步强化重大政策保障能力。(预算处、经济建设处牵头,各支出处室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完善运行机制,抓好治理能力提升

16.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

深入推进预算指标核算、资产管理、单位实有资金管理等模块应用,建立全辖数据查询报表体系,做好数据分析利用,发掘数据价值,进一步加强财政整体业务的关联性和规范性。强化区县(开发区)预算一体化系统应用督导力度,督促优化业务流程和管理,确保全市系统模块应用达到预期目标,推动财政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国库处、信息数据处牵头,各支出处室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7.完善直达资金预警机制

密切跟踪直达资金预算下达、资金支付、惠企利民补贴发放情况,及时发布监控平台情况报告和预警信息,不定期对区县(开发区)直达资金预算标识、分配下达、支出及审计预警信息整改等管理情况进行实地检查,确保财政资金规范高效安全使用。(国库处牵头,各支出处室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8.提高预决算公开质量

充分发挥“预决算公开报告辅助填报及监测服务系统”作用,以信息化手段实现“统一公开模板、统一审核内容、实时跟踪监测、系统检查提醒”等功能。加大对全市预决算公开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认真落实预决算公开“四统一”要求,进一步提升部门(单位)预决算公开工作的效率和质量。(财政政策与风险管理处牵头,预算处、国库处、绩效管理处、各支出处室、办公室、各事业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9.强化政府采购管理

加强采购预算执行管理,提升采购计划备案率和采购效率。规范多频次、小额度采购活动,有序推进框架协议采购实施。严格落实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政策措施,扩大政府采购信用融资规模,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全面实施电子化交易,缩短采购合同签订期限,加快采购资金支付,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加大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整治力度,全面提升政府采购监管水平。(政府采购管理处牵头,各支出处室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0.健全内控制度体系

完善“1+10+X”财政内控管理体系建设,不断适应内控管理的新形势、新要求,基本形成全面、规范的内控管理制度体系。充分发挥内控考核的引领导向作用,将内控制度建设、调研督导检查等工作贯穿全年内控工作始终,积极推动内控制度执行,有效防范和管控财政风险。(财政政策与风险管理处牵头,会计处、办公室、组织人事处、信息数据处、预算处、国库处、政府债务管理处、法规税政处,各处室、各事业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强统筹调控,抓好存量资源盘活

21.强化资金统筹调度

落实集中财力办大事的要求,加大统筹力度,及时收回支出进度不达标、作用发挥不明显的财政资金,整合用于支持重点领域、重大事项推进落实。及时准确编制库款月报,加强库款运行情况分析,优化资金调度测算方式。扎实开展库款运行和工资发放监测预警,对存在超调规模、暂付款规模过大的区县(开发区),控制资金使用节奏,依据总量控制原则严格资金调度。(预算处、国库处、各支出处室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2.落实减税降费政策

及时掌握上级财税政策动态,加强财税协同配合,落实好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会同税务部门完善税收数据统计体系,持续关注重点产业龙头企业和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税收情况。及时办理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宣传文化出版企业增值税退税工作。持续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坚决防止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切实减轻相关行业的税费负担。(法规税政处负责)

23.推进国有资产盘活

落实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盘活利用实施方案。加强资产盘点,对闲置、低效、超标准配置资产进行全面摸底清查,加强抗疫资产规范管理,利用调剂、共享共用、出租处置等多种方式,不断提高资产盘活利用效率。充分发挥公物仓作用,优先调剂配置资产,减少新增购买资产,节约财政资金。(资产管理处、行政处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七)强化监督管理,抓好风险防范化解

24.兜牢兜实“三保”底线

制定加强库款管理防范财政运行风险管理办法,指导我市各级财政优先落实“三保”和偿债化债责任。建立范围清晰、标准明确、动态调整的“三保”清单制度,严格审核各区县、开发区“三保”预算并报省财政厅审批,落实“三保”支出预算足额编制要求,确保不留硬缺口,执行中原则上不新出台增支政策。确定2024年“三保”市级重点监测地区,划分区县风险等级,分类细化管理,确保基层财政平稳运行。(预算处、国库处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5.压实暂付款消化责任

将暂付款消化作为财政管理绩效考核的重点内容,严格控制暂付款新增规模和累计余额,加大暂付款清理收回力度,逐步消化缩减暂付款规模,确保财政库款合理运行。2024年消化金额纳入年初预算并及时核销,确保暂付款监测值在5%以内的能够清零,监测值在 5%-10%之间的至少下降到5%以内,监测值在10%以上的年末至少较上年下降5%以上,年末暂付款余额较上年末只减不增。(国库处、预算处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6.加强债务风险防控

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持续保持高压监管态势,严禁各类违规举债行为,落实政府举债终身问责和债务问题倒查机制,杜绝“一边化债一边新增”。衔接中央和省级一揽子化债政策,持续加大存量债务化解力度,推动债务规模和债务率“双下降”,在规定期限内实质性化解债务风险。加强平台(类)企业债务风险防控,做好平台(类)企业债务数据统计监测工作,加强平台(类)企业分级分类管控,常态化识别与处置风险,加强平台(类)企业债务化解和市场化转型升级。(政府债务管理处牵头,各处室、各事业单位配合做好落实)

27.加大财会监督力度

建立全市财会监督协调工作机制,持续完善财会监督主体间横向协同、纵向联动,加强财会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巡察监督、审计监督等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调,形成财会监督合力。持续开展财会监督专项行动,巩固专项行动成效,跟踪监督整改情况,推动各类问题整改到位。加大对“过紧日子”、增发国债资金、政府债务管理等方面监督力度,进一步强化财会监督威慑力。做好审计整改及“回头看”工作,建立未整改到位事项定期报告机制,对整改事项实行台账式管理和销号制,扎实做好“后半篇文章”。(财政政策与风险管理处、预算处牵头,会计处、各支出处室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8.坚持依法依规理财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推进依法治市任务落实,组织开展“一把手跟执法”专项活动。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做好公平竞争审查、重大执法决定合法性审查、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有效化解防范财政管理法治风险。加强财政普法宣传,广泛学习宣传《宪法》《预算法》《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等法律法规,切实提高局系统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能力水平。(法规税政处牵头,各处室、各事业单位配合做好落实)

三、聚焦“三个保障”,深化改革,增强本领,持续巩固财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基础

(八)科学谋划实施,抓好重点项目保障

29.明确项目投资重点

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把扩大有效益的投资和激发有潜能的消费作为主攻方向,重点支持新质生产力、重大交通基础设施、文旅产业等领域发展,配合市级有关部门,指导项目单位做深做实项目前期工作,科学测算投入与产出、运营成本与收益水平,合理确定投资规模及资金筹集方式,精准研判项目风险,确保项目自身质量过硬,以高质量项目支撑高质量发展。(经济建设处牵头,各支出处室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0.强化项目投资管理

创新融资方式,通过争取中省补助、发行专项债、市场化融资等手段缓解项目融资约束,通过财政资金安排、吸引金融机构配套融资、政府引导基金撬动等多种方式,发挥政府投资引导作用,带动社会资本进入我市重点项目投资领域。用好财会监督、绩效评价、财政评审三大手段,对重大政府投资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确保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始终在规范、高效的轨道上运行。(预算处、政府债务管理处、绩效管理处、财政政策与风险管理处,各支出处室、投资评审中心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九)全面深化改革,抓好体制机制创新

31.深化财政体制改革

密切跟踪新体制运行情况,扎实做好新体制运行后的收入调库、基数核定等相关工作。理顺浐灞国际港、阎良区和航空基地、西咸新区和五个新城的财政体制管理,确保市以下财政体制平稳运行。推进市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工作,完成社会治安等4个市县共同财政事权领域改革,调整完善医疗卫生、教育、科技等8个领域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完善市以下转移支付体系,重点修订市对县区均衡性转移支付办法,进一步推动财力下沉,落实市级帮扶责任,推进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更加均衡。(预算处、政法处、经济建设处、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处、社会保障处、科教文处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2.健全绩效管理体系

做好事前预算绩效评估,从源头上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做细预算绩效目标,加大对市级部门(单位)编制预算绩效目标的指导力度,提高绩效目标编制的质量。做实事中预算绩效监控,及时发现问题纠偏。做深预算绩效评价,按照“单位自评+财政抽查”和“部门评价+财政重点评价”相结合的机制,推进财政抽查复核和重点评价不断提质扩围。加强部门预算管理和区县财政管理绩效考核,加大预算绩效管理结果的应用力度,督促部门和区县不断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绩效管理处牵头,各处室、各事业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3.推进财金融合协同

创新构建“财政出资+存量资源整合+社会资本合作+国有平台协同+省市区联动”模式,整合布局“政府引导基金+产业投资基金”矩阵体系,纵向布局“种子-天使-VC-PE”等基金。推动建立以西安担保集团为核心,覆盖全市区(县)的担保体系,构建市-区(县)统筹、上下联动、运作高效的政府性担保体系,实现平均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推动融资担保服务上规模。用好用足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政策,积极落实业务补贴、保费补贴、增量业务奖励、绩效评价奖励等扶持政策,引导担保机构拓展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规模,支持中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创新建立板块间业务联动模式,引导信托、基金、担保等金融资源发挥牌照优势,联合协同发力。(金融合作处牵头,各企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加强党的建设,抓好作风能力提升

34.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

持续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强基固本,不断把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引向深入。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组中心组学习和干部理论学习,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依托辅导讲座、专题学习、交流讨论等多种方式,引导党员干部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进一步将主题教育成果转化为破解难题、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组织人事处、机关党委牵头,各处室、各事业单位、各企业做好落实)

35.扛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加强政治机关意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深化“四强”党支部和“五星”党支部建设,丰富党建品牌内涵,总结好的经验做法,落实各项组织生活制度。深化精神文明建设,巩固全国文明单位建设成果。纵深推进正风肃纪,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加强监督检查,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一体推进“三不腐”。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机关党委、机关纪委、组织人事处牵头,各处室、各事业单位、各企业做好落实)

36.提升干部队伍作风能力

采取“走出去”和“请进来”相结合方式,分级分类做好干部岗位培训,进一步推进干部教育培训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巩固拓展“财政兴学”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持续深入开展“财政服务月”活动。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重点推进调研成果转化应用,有效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结合工作实际需求进行常态化交流轮岗,择优选派干部骨干到“八个新突破”等全市重点工作岗位实践锻炼,积极推荐干部到上级机关、市级部门、基层一线挂职锻炼。及时发现并整治“庸懒散慢虚粗”等问题,推动作风能力建设提质增效。(组织人事处、政策研究室、机关纪委牵头,各处室、各事业单位、各企业做好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