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城乡居民“煤改”政策16问

 

Q1《西安市城乡居民煤改清洁能源财政补贴发放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是何时颁布的?

为贯彻落实《西安市铁腕治霾财政奖补办法》、《西安市2017年“铁腕治霾•保卫蓝天”煤炭削减专项行动方案》等文件精神,加快推进城乡居民“煤改气”、“煤改电”工作,规范财政奖补资金发放流程,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农林委、市铁腕治霾办等五部门于11月20日联合印发了《西安市城乡居民煤改清洁能源财政补贴发放实施细则》,向社会公布。

Q2《细则》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细则》从奖补对象、补贴范围和标准、补贴资金发放审核、监督检查等方面对我市城乡居民煤改清洁能源(以下简称煤改洁)财政补贴相关事宜进行了详细规范,有利于基层单位和部门据此操作,积极推进我市煤改洁工作财政奖补政策落到实处。

Q3奖补对象都有哪些?

该政策不是普惠政策,奖补对象为户籍在本市的所有实施煤改清洁能源的城乡居民。户籍认定时间为2017年4月1日,此日之后发生的煤改清洁能源设备购置费、天然气工程安装费及为采暖发生的购气费购电费,以正式发票为凭计算财政补贴金额。

Q4补助范围和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实行“3+1”的补贴政策。所谓“3”是指:对实施煤改气用户购买燃气壁挂炉和支付天然气工程安装费,以及对实施煤改电用户购买电取暖设备费用给予一次性补贴,补贴比例为费用总额的60%,每户最高补贴3000元, 不足部分由居民自行承担。所谓“1”是指:对于实施改造煤改洁并签订合约(协议)承诺书的城乡居民,在首个供暖季结束后,依据采暖期天然气购气缴费凭证或者电费缴费凭证,按照1元/立方米或者0.25元/度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每户最高补贴1000元。

Q5能否同时享受煤改气煤改电政策?

不能同时享受“煤改气”和“煤改电”补贴政策,只能二选一。

Q6补贴资金发放流程是如何规定的?

居民签订煤改洁合约(协议)承诺书后,凭购置发票(需要安装的设备要有安装确认)、购电购气票据、户口本到所在居委会(村委会)一次性报备,由四级网格长查验相关原始凭证,留存复印件并登记造册,经现场核查、拍照存档后签字确认,在居委会(村委会)集中公示七个工作日后,将符合规定条件名单及备案资料报街办(镇政府),根据规定流程进行发放。其中,农村居民通过一卡通发放,城市居民通过指定银行卡发放。

Q7补贴资金何时发放?

补贴资金分两次发放,第一次发放时间为实施煤改洁第一个采暖季结束之后,发放金额为应补金额的50%;第二次发放时间为第一次发放时间一年之后,发放金额为应补金额的50%。

Q8补贴政策执行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政策执行期城镇地区为2017年4月1日至2018年10月31日,农村地区为2017年4月1日至2019年10月31日。

Q9如何解决煤改电用电负荷问题?

(1)西安市地区电网基本满足冬季采暖负荷需求,供电公司根据冬季大负荷期间可能出现的电网事故,做好了对应的应急抢修措施,确保冬季大负荷期间电网的平稳运行。

(2)对于个别确实存在用电负荷无法满足冬季电采暖需求的小区(村),可由小区物业(村委会)或社区等其他管理单位,到供电营业厅办理相关增容手续(供电营业厅地址和联系电话在供电公司官方网站可以直接查询,国网西安供电公司;地电西安分公司)。

Q10老旧小区天然气入户如何办理?

西安市人民政府对居民取暖的问题十分关心,为解决审批手续的办理问题,老旧小区已开通“煤改天然气绿色通道”,城六区需改造用户以小区为单位向秦华天然气公司提出申请,由秦华天然气公司统一组织报建(咨询电话:96777),符合煤改气条件由天然气公司负责统一批量报建,市政务中心负责组织各部门并联完成审批。其他区域参照此办法执行。

Q11如何保证居民用气?

首先政府正在加快推进新气源建设,同时在现有气源的基础上,通过限制工业生产用气、营运车辆用气,确保居民生活用气不受影响。

Q12如何日常监管?

(1)在“煤改洁”过程中,居民签订煤改洁合约(协议)承诺书而不履行承诺或通过虚开发票、伪造事实等方式套取补贴资金的,取消其补贴资格;已领取补贴资金的,收回全部补贴,并将其不良记录纳入西安市个人信用建设体系,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追究相关责任。

(2)居民签订“煤改洁”合约(协议)承诺书后,在供暖期内由四级网格员进行日常入户核查记录,原则上每月随机抽查一次,发现违规,拍照存档。

(3)如果发现有签订协议(或已领取补贴)但仍然用煤的情况,向所在地社区(村)或乡镇(街办)举报。铁腕治霾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人人有责,同时每一位参与者都是受益者,需要政府和群众相互履行承诺。

(4)违规销售煤炭、商户违规使用散煤等高污染燃料情况,可关注“西安市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平台”微信公众号进行举报,或分别向当地工商部门(销售)、城管部门(使用)举报。

Q13补贴涉及出租户如何执行?

根据《西安市城乡居民煤改清洁能源财政补贴发放实施细则》(可上网查询),符合条件的西安市户籍居民每户可享受一次煤改电或煤改气补贴政策。对于租住户的取暖问题,由房主与租住户双方协商解决,租住户违规使用燃煤的,由房主承担责任。

Q14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不一致(人户分离)的如何执行政策?

符合条件的居民,如果存在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不一致的,由户籍所在地社区(村)核实后报街办(乡镇)审核并出具未在户籍所在地享受补贴政策的证明,由居住地负责登记、核发补贴并负责日常监管。

Q15对低保户和贫困户如何落实补贴政策?

经相关部门认定的城乡低保户、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城乡特困人员实施“煤改气”“煤改电”,在3000元设备购置支出内,据实补贴。

Q16洁净煤替代政策如何执行?

(1)在禁燃区外不具备煤改电、煤改气条件或自愿选择使用燃煤的居民可在定点洁净煤销售网点购买洁净煤。

(2)天然气管网覆盖不到的区域,且当地输配电网等电力基础设施达不到“煤改电”条件,购买使用二次配风多燃料高效清洁水暖炉具的农村居民,给予每户一次性补助300元。补助政策执行期为2017年1月至2018年12月31日。

(3)对不具备“煤改气”“煤改电”条件,且未享受农村居民高效清洁炉具补助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城乡低保户和城乡特困人员,使用洁净煤替代劣质煤采暖的,每户每年补助300元。补助政策执行期为2017年1月至2019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