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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我市不断加大党政机关黄标车收缴报废力度,截至6月底,全市党政机关黄标车应收469辆,实收457辆。
为落实市政府2014年第96次常务会议纪要及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关于全面淘汰我市行政事业单位黄标车的通知》精神,近期针对黄标车收缴报废中存在的问题,我局专门下发通知,明确各单位要结合党政机关公务用车改革,对单位黄标车进一步确认封存清缴,以“清零”为第一目标,确保在10月底前,全面完成黄标车淘汰任务。同时各区县、各开发区也要按照市上统一部署,落实好本级财政供养黄标车淘汰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