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财政支持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

为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切实加强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维护残疾人权益。”,近年来,市财政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完善了残疾人参加社保保费补助、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补助、残疾人托养补助、残疾人生活补贴、重点康复项目补助等办法,不断健全完善我市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有力地促进了我市残疾人事业发展。

资助残疾人参加社保

凡参加城镇居民医保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或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残疾人,财政对个人缴费部分按照残疾程度给予全额或定额资助。

提高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补助标准

为实现农村贫困残疾人 “住有所居”, 5年内将对全市3234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进行改造,补助标准由原来的6000元/户提高至9000元/户。

探索实施残疾人托养补助

为满足残疾人的个性化需求,针对不同残疾类别和程度,采取集中托养、日间照料、居家安养等托养形式,实行分类服务。对集中托养机构,按年终实际托养残疾人数和每人每月3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贫困残疾人免费入住。对社会力量建设的日间照料机构,给予20万元建设补助。对承担轻中度智力、精神残疾人日间照料的机构,每年给予2万元机构补助。对接受日间照料的残疾人每人每月补助100元。对全市3000名符合居家安养条件的残疾人,城镇残疾人每人每年补助1200元,农村残疾每人每年补助600元。

落实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

对残疾等级为一、二、三级,生活困难的贫困残疾人及符合农村五保供养条件的残疾人,给予每人每月60元的生活补贴。

加大残疾人重点康复项目补助力度

目前,财政支持残疾人康复的重点是精神病防治康复、贫困残疾少年儿童抢救性康复和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精神病防治康复主要是为残疾人提供免费服药(4000元/人/年)和免费住院补助(600元/人/年);贫困少年儿童抢救性康复主要是对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和孤独症残疾少年儿童康复的财政补助;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个性化适配每人补助600元。

开展残疾人就业援助活动

一是通过开展“残疾人创业行动”、“残疾人大学生就业援助”、“盲人按摩服务点”,推动城镇残疾人就业;二是通过“自强绿色行动”,扶持农村残疾人就业;三是通过“残疾人就业扶贫基地”建设,安置带动残疾人实现就业;四是通过农村残疾人种植、养殖技能培训和城镇残疾人技能培训、残疾人驾驶员培训补贴,提高残疾人就业技能水平。

今年我们加大了对残疾人大学生就业援助补贴、残疾人驾驶员培训补贴和盲人按摩服务点补贴力度,补贴标准分别由原来的500元/人、1000元/人、2000元/人,提高到1000元/人、1500元/人、3000元/人。

推动残疾人远程学历教育

对通过西安电大残疾人教育学院入学测试的残疾学生,按照本科生7000元/人、专科生5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资助。

加强残疾人专职委员队伍建设

对全市900多名街道、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给予补贴,补贴标准参照各区县最低工资标准执行(870元/人/月—1150元/人/月);对全市3000多名农村残疾人专职委员按照80元/人/月标准给予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