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财政局2017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西安市财政局2017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我局2017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如下:

一、省考指标完成情况

我局承担的3项省考指标均超额完成。

1.地方财政收入增长9.5%。

2017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654.5亿元,增长9.8%,超省考指标0.3个百分点。

2.民生支出占财政支出比重达到80%。

2017年,全市民生支出839.83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0.4%,超省考指标0.4个百分点。

3.税收收入占财政收入比重达到62%。

全市税收448.99亿元,税收占比68.6%,超省考指标6.6个百分点。

二、市考指标完成情况

(一)个性工作

29项个性工作全部按序时进度完成。具体情况如下:

1.“五资”招商,出台鼓励企业上市挂牌融资配套政策,并积极兑现扶持政策;积极协调解决企业上市挂牌融资过程中的各类问题,全方位多角度为企业上市年度考核挂牌融资提供“绿色通道”服务;牵头抓好央企招商二分局工作。

完善制度,配合相关部门制定《招商引资“五资”工作考核办法》。做好资金保障,安排招商引资专项资金1800万元。做好西洽会、欧亚论坛、西商大会、全球硬科技大会等会议经费保障。安排上市发展专项资金3000万元,对全市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拟上市、再融资、新三板挂牌企业和辅导券商给予奖励。2017年安排68家企业(券商)奖励资金2845.13万元,带动资本市场融资334.37亿元。

新设央资招商二分局,与中国政企合作投资基金、各大商业银行广泛对接,加大支持力度,有力促进了三星二期、吉利汽车等一大批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全年引进央资合同额879.63亿元。

2.争取中省资金221.62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进度达到95%;继续大力推进综合治税。

截止12月底,争取中省资金245亿元,超出目标任务23.38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首次突破千亿大关,达到1044.86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8%。

继续大力推进综合治税,抓好涉税信息报送。加强分析比对,强化税款征收,截至12月底,通过数据分析工作共计追缴入库税款约47.39亿元。

3.配合市旅游部门推进国际一流旅游目的地城市建设,完成大西安全域旅游规划,支持建设市民及游客服务中心,设立40亿旅游发展基金。

加大旅游业支持力度,2017年累计拨付旅游及国际航线补贴专项资金6.34亿元,主要用于国际航线补贴、旅游形象宣传促销、游客服务中心建设等。会同市旅游局制定40亿元旅游产业发展基金设立方案,已报经市政府批准正在落实。

4.全面清理规范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继续落实降低企业社保缴费政策。通过中小企业融资担保补贴、担保机构风险补偿、支持企业上市发展和科技金融结合等政策,鼓励企业通过市场化方式融资发展。

取消、停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20项,降低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2项,取消政府性基金项目2项,扩大免征范围1项。印发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公布收费项目52项(涉企项目30项),政府性基金项目8项,目录清单实现了动态更新。

降低企业社保缴费,继续执行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费率下浮政策。

鼓励企业融资发展。一是支持中小微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二是完善重点中小微企业助保金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引导金融机构提供中小微企业贷款8.27亿元。三是积极支持企业上市融资,带动资本市场融资334.37亿元。四是支持科技金融合作。安排奖补资金2380.08万元,拉动科技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贷款4.1亿元,带动担保机构融资担保7.2亿元。

5.充分发挥西安合作发展基金的导向作用,撬动更多民间资本投资我市基础设施、社会事业和特色优势产业,突出抓好地铁、地下综合管廊、海绵城市、快速路、城市区域综合改造等一批PPP项目。

推进运作西安合作发展基金,截至12月底征集项目39个,项目总投资906.69亿元,申请基金金额732.82亿元,主要支持领域包括基础设施建设、事业发展等。同时,设立了西安渭北临潼组团发展基金、西安特色小镇发展基金等子基金。

成立PPP办公室,2017年共征集意向PPP项目169个,总投资额4089亿元;累计录入财政部项目库项目41个,总投资1090亿元。

6.列出财政专项资金,分两年对全市66个审批建立的集贸市场进行全面改造提升,并对其余69个依法进行规范整治。

拨付第一批集贸市场改造提升启动资金2600万元,提前下达2018年第二批集贸市场改造提升资金1615万元,全力保障工作任务按期完成。

7.关注老年人健康,在落实国家有关政策的基础上,从今年开始,市财政每年拿出一部分资金,对65岁以上老人免费体检增加胸透、B超项目。

会同市卫计委出台《西安市开展65岁以上老年人免费健康管理服务实施方案》,拨付市财政负担资金688.21万元。

8.稳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工作,强化财政监督。

预算绩效管理改革方面,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工作实现了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编审全覆盖,涉及预算294亿元。完成各类财政重点评价项目17个,预算总计47.17亿元。指导市级100个部门和单位完成部门绩效自评工作,涉及资金139.95亿元。

强化财政监督方面,安排对11个项目的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涉及财政资金37.1亿元,查处各类违规资金1.35亿元。完成对7家市级单位的会计监督检查、对13个区县的预决算公开检查,以及对8家市级部门单位2016年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的检查。

9.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积极履行政府债务管理职能,加快建立健全规范的举债融资机制,防范化解财政金融风险。严格按照债务限额管理政策和要求,统筹做好地方政府存量债务置换工作和新增债券发行兑付工作。2017年,省政府下达我市政府债务限额1944.2亿元,截至12月底,我市政府债务余额严格控制在限额以内。

10.完成配合省上研究出台支持西咸一体化财税政策等5项工作,支持西咸新区加快发展。

研究制定了我市代管西咸新区后的财政管理体制,报市委、市政府审议;将西咸新区纳入西安市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库,截至目前给予各类资金支持2.19亿元;安排4000万元规划经费,将西咸新区纳入大西安统一规划;将西咸新区纳入西安市2017年城建计划统筹编制范围。

11.完成“八水绕长安”、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项目市级补助资金筹集及拨付工作。

落实市级“八水绕长安”相关项目资金约17.9亿元,重点保障了涝河渼陂湖、渭河西安段、灞河、浐河、石川河等重点项目建设;落实市级污水处理费,确保市级污水处理、污泥处置正常运转;试点开展农村污水处理项目建设。

12.配合完成综治维稳工作。

2017年,市财政安排资金4231.28万元,专项用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家园”工作等。

13.统筹整合中、省、市各级财政保障政策和扶持资金(含债券资金),自2017年至2021年,共安排资金不低于100亿元支持自创区建设,并形成市级财政留成返还机制,五年内高新区新增财力市级留成部分全额返还高新区。

2017年已安排产业发展、科技创新、人才引进等领域扶持资金27.86亿元,专项支持高新区自创区建设。2017年高新区新增财力市级留成部分2.6亿元已全额返还高新区,在年终结算时予以办理。

14.完成高校院所采取投资方式转移转化科技成果等科技体制改革工作任务。

一是将市科技创业种子基金增资至3亿元,支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项目实施。二是安排高校院所合作及成果转化专题资金8000万元,支持高校院所创新资源开放共享和创新要素自由流动。三是会同市科技局做好中科院西北创新中心、地球环境研究院、西工大空天动力研究院等组建方案的完善、市级扶持政策及出资落实工作。

15.落实“铁腕治霾·保卫蓝天”“1+1+9”组合方案及市政府目标任务,研究制定散煤用户煤改气、煤改电、煤改热等财政补贴办法。

拟定了《西安市铁腕治霾财政奖补办法》,联合五部门印发《西安市城乡居民煤改清洁能源财政补贴发放实施细则的通知》,会同市环保局制定《西安市2017年“铁腕治霾·保卫蓝天”环保专项资金奖补办法》。截至12月底,中省市财政投入铁腕治霾各项补助资金57.84亿元。

16.民生重点工作任务,配合优化纳税服务环境,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益,在经开区建立综合办税大厅,实现国、地税一厅式办公、方便纳税人。

推进我市国地税合作,引导区县、开发区财政部门因地制宜开展联合办税工作。西安城北国地税合作办税大厅已正式启用,目前,20个区县、开发区均已实现“一人一机双系统单POS机”办税模式。

17.配合市秦岭保护部门对区县申报的秦岭保护项目,按照各类专项资金政策规定,协调市级相关部门落实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市级补助资金,监督资金使用情况。

2017年,争取省财政专项资金1000万元,用于周至、蓝田、户县等沿山区县生态环境保护;此外,安排985万元用于秦岭生态保护“多规合一”平台建设、秦岭保护宣传推广等。

18.配合做好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

配合市人社局起草《西安市欠薪应急周转金管理办法(试行)》,市级预算预留不低于2000万元的周转金。牵头组织开展了政府工程欠款清理督查工作。

19.为“民情大数据地图”建设提供经费支持。

2017年,拨付“民情大数据地图”信息系统建设资金755万元。

20.落实省、市委1号文件精神,做好城乡统筹相关工作。

探索“大专项+任务清单”和“竞争+切块下达”的财政资金管理方式,提前下达各级财政专项资金76980万元。配合市农林委设立产业扶贫投资基金,给阎良、长安区注资设立农村产权流转担保及风险缓释基金,会同人民银行通过贴息政策撬动金融资金投入扶贫领域。

21.配合做好“美丽城区、美丽县城、美丽镇街、美丽村庄”相关工作任务。

《西安市建设“美丽城区、美丽县城、美丽镇街、美丽村庄”实施方案》经市委、市政府研究通过,印发执行。2017年,通过城建计划预拨各区县50%的建设启动资金8400万元。

22.做好创建国家防震减灾示范城市相关工作。

安排1312.13万元支持地震事业发展,其中专项资金668.63万元,用于支持创建防震减灾示范城市相关工作。

23.存量企业引税,新引进企业引税。

开展企业大走访,存量引进企业425户,引进企业税务登记305 户,引进税收59171.32万元。新引进法人企业33002 户,新引进法人企业税务登记32969 户,新引进企业入库税收44058.25万元。以上共计引进税款103229.57万元。

24.医改重点任务。

将市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财政补偿资金纳入年度部门预算,进一步明确取消药品加成财政补偿的范围、标准和拨付程序,将财政补偿资金与公立医院考核结果挂钩。按照分类补助原则下达市级公立医院补偿资金1350万元。

25.落实补齐“品质西安”短板工作。

印发《品质西安建设补短板三年行动资金筹措方案》,积极拓宽筹资渠道,通过加大财政投入、争取中省支持、与社会资本合作等多元化方式进行筹资。

26.落实市政府与阿里巴巴集团战略合作协议。

配合市工信委出台支持“企业上云”相关政策,同时积极争取中省资金和市级相关扶持产业专项资金给予支持。

27.大数据产业发展成效。

2017年,拨付电信搭建“工业云”专项资金2500万元。

28.知识产权强市工作。

大幅提升发明专利创造的资助额度。设立专利资助专项资金,建立管理系统,实现网上审核。出台《西安市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工作指引》,年度启动资金450万元。安排804.73万元用于支持知识产权申请、授予、维护、维权、宣传和培训等工作。

29.档案工作。

做好2016年全局文书档案资料归档工作和2011-2015年文书档案向市档案局的移交工作以及全年重点工作档案收集工作。全年接待580人次查询档案。

(二)共性工作

1.认真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

局党组把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作为头等大事和首要政治任务,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制定学习计划和实施方案,将学习情况纳入局年度目标考核范围。开展“四个送学”和“八个一”活动,确保十九大精神学习全覆盖、无盲区。立足我市实际,坚持学以致用,结合十九大报告对财政工作的新要求,不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实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

2.打造西安财政铁军。

制定《西安市财政局关于从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打造追赶超越财政铁军的实施意见》。严格贯彻落实“三项机制”,为全局干部干事创业营造浓厚氛围。认真做好我局选人用人“一报告两评议”工作,2016年我局选人用人工作满意度97.4%。

以思想政治建设筑牢铁军之魂。坚决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班子整体效能得到较好发挥。2017年,我局通过中央文明委“文明单位”复审,继续保留荣誉称号。以法治财政建设严明铁军之纪。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审核管理工作,共对137件各类文件、文书进行了合法性审核。

3.贯彻落实“五新”战略,推动“追赶超越”发展。

制定我局“五新”战略任务加快补齐“十大短板”工作方案,进行分解工作任务,印发《西安市财政局进一步落实追赶超越要求实施方案子方案》,明确追赶超越指导思想和目标,全力以赴抓好财政收入组织,切实深化各项财税改革,强化财政管理监督。

4.开展行政效能革命。

根据全市“行政效能革命”工作方案,对涉及我局的各项任务进行分解,及时督导,务求实效。编制我局“最多跑一次”事项基础目录和政务服务事项汇总表,积极落实“最多跑一次”局长体验和“百名局长驻窗口”活动。按照“四张清单一张网”要求,建立财政专项资金清单管理机制,提高管理效能和资金使用效益。安排专人督办网站投诉咨询事项和12345市民热线工单,完善办理机制,确保按时办结。及时公开我局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

3.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

以巡视整改为契机,积极发挥党组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党的各项建设。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始终坚持将党风廉政建设同财政业务工作同部署、同研究、同考核。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任前谈话和廉政提醒谈话制度。不断加强理想信念教育、警示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4.深入推进各项改革。

将推进改革与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调整优化局深改组组成,主动对接市各专项小组牵头单位,按照市上部署制定年度改革计划,形成改革任务台账,明确责任分工,按时向市委改革办报送改革进展情况动态,我局承担的88项全市改革任务(牵头8项、参与80项)已按计划取得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