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财政局2015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我局2015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如下:

一、省考指标完成情况

我局共承担省考指标3项,全部完成:

1、地方财政收入增长13%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650.91亿元,增长16.3%,超省考指标3.3个百分点。

2、民生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达到80%全年民生支出769.88亿元,占财政支出比重为84%,超省考指标4个百分点。

3、新农合财政补助资金到位率100%2015年市级财政补助15694万元,各区县财政补助8094.84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二、市考指标完成情况

我局共承担市考指标20项,全部完成:

1、进一步推进综合治税工作,确保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3月9日,市考核办与市治税办联合印发了《西安市税收保障暨综合治税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市考办发〔2015〕1号),同时积极做好综合治税相关基础工作,督促全市32个参与部门报送涉税信息83类,涉及数据781项。全市综合治税征收税款约31亿元,较上年增长13%。

2、做好营改增试点扩围工作。及时转发省上通知,明确营改增试点过渡期财政资金申请办理有关事项,并对区县财政局进行部署和培训,明确补助审核工作流程。2014年度149户营改增试点纳税人财政扶持资金申请通过审核,截至2015年底,已按期安排资金3936.06万元。

3、深入落实“工业突破”战略,支持工业经济做大做强。2015年市财政拨付工业发展资金5.62亿元,重点支持优势工业企业技改、军民融合奖励、中小企业发展、重点项目股权投入、渭北基金出资、区县工业园区建设和工业稳增长扶持政策落实等。

4、支持统筹科技资源改革,推进创新驱动发展。2015年市财政拨付科技发展资金4.3亿元,重点支持高新技术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支持科技资源共享、军民融合示范项目,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培育科技企业小巨人骨干企业。推进“双创”示范工作,促进科技服务与新兴产业融合发展。

5、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实施细则》各项扶持政策和措施,全面完成其他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任务,支持服务业现代化水平提升。2015年市财政拨付服务业发展资金1.47亿元,重点支持服务业重点领域、服务业聚集区发展和重大项目建设,支持名牌战略和会展经济发展,支持电子商务示范项目奖励。落实促进消费市场平稳可持续发展的“三抓”奖励工作,支持市场建设和商贸服务体系建设,促进中心城区服务业转型升级。支持国家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助推“一城一带四集群”建设,设立总规模6亿元的西安现代服务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安排基金首期出资3.1亿元。

6.继续做好新能源汽车推广财政政策落实。2015年市财政拨付下达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1.5亿元,支持新能源汽车地方配套、交强险、充电桩安装及充电费用补贴。同时,积极争取中省支持,累计争取落实中省财政补助资金17.77亿元。

7.稳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工作,强化财政监督。预算绩效管理改革方面,2015年全市359个预算单位编报了43.5亿元项目资金的绩效目标;开展了12项专项财政重点评价项目,预算总额10.3亿元;开展第三方评价和部门整体评价4项,涉及资金约6.6亿元;全市共128个单位确定了152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基本覆盖了市级各部门,项目资金共计9.9亿元。

财政监督方面,针对2014年财政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加大督促,各检查项目的整改已经全部到位,追回、收缴或退还各类违规资金1589万元。印发《西安市财政局加强财政资金监管工作意见》,围绕国家重大决策部署、全市重点建设项目以及重要民生关切,开展4类16项检查,涉及财政资金40亿元。依法下达财政检查处理决定76份。

8.建立规范合理的政府债务管理风险预警机制。核实存量债务底数,发行债券置换存量债务325亿元。出台《西安市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提高了我市债务风险预警和处置能力。为防范在建项目后续融资风险,出台《关于妥善解决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在建项目后续融资问题实施意见》。

9、继续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全市各级2015年财政预算、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2014年财政决算、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已严格按照《预算法》相关要求全面向社会公开。11月份,对全市预决算公开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并召开全市预决算公开情况通报会,指出问题,督促整改。

10.净化文化市场和网络文化环境抽查合格率达到91%以上。市财政2015年安排“扫黄打非”专项经费25万元、安排文化执法业务费69万元,有力保障了市文广新局和市文化执法总队开展“净化文化市场和网络文化环境抽查”工作。

11.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配合完成“八水润西安”工作任务,完成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任务,完成与市政府签订的环境保护(治污减霾)年度目标任务。

(1)2015年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拨付水资源管理及建设资金24987.03万元,重点支持了渭北工业园供水湾子水厂、涝渭三角洲地下水源地、大峪灌区引水提升改造一期工程、城市地下水源井提升改造工程、李家河水库工程、引蓝济李工程、再生水管网建设、节水型社会建设等工程的建设。

(2)2015年拨付“八水润西安”工程市级建设资金10.71亿元,支持渭河西安段综合治理工程(含防护林工程)、阎良区石川河综合治理工程、黑河平原段治理工程、浐河上游段综合治理工程、清河航空工业组团段综合治理工程、灞渭桥区域滩地整治工程的建设,保障了各项目的顺利实施。

(3)2015年以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为目标,积极推进生态环境建设。积极筹措市级创森资金1亿元,主要用于路渠绿化、水源涵养林等工程建设及创森宣传、创森指标核查工作。同时全力支持我市重点区域绿化工程,下达“三化一片林”绿色家园工程建设资金3330万元,绿化行政村164个;配合市林业局完成2013年度迎面坡绿化工程验收工作,拨付工程尾款7517万元。

(4)积极推进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一是按照秦岭北麓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实施方案,沿山路绿化项目建设以相关县政府为实施主体,市财政按工程建设费用的60%给予补助,已将市财政补助资金约2亿元列入2016年度财政预算(草案),待人大批准后按程序拨付。二是林业生态保护方面投入6773万元,主要用于生态公益林的保护和管理及管护人员社会保险补助费。三是拨付退耕还林政策补助资金1513.7万元,补助面积16.82万亩。四是做好秦岭保护工作日常经费保障,安排并拨付秦保办预算项目支出554万元,专项用于秦岭保护法律法规宣传、培训等工作。

(5)完成与市政府签订的环境保护(治污减霾)年度目标任务。2015年全市治污减霾和节能减排投入达45.03亿元。其中治污减霾工程补助资金3.64亿元,主要用于燃煤锅炉拆改、锅炉提标改造、居民蜂窝煤改造等补助。市本级拨付污水处理运行资金5.44亿元,垃圾处理建设及运行资金6153万元。同时积极配合省市“大干40天,黄标车淘汰专项清理行动”,全年累计兑付6282辆黄标车,补贴资金5938.9万元。此外,农村环境卫生治理、新能源推广、建筑节能等方面也得到较好保障。

12.完成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相关工作。2015年,市财政安排食品安全方面经费共计5676.97万元。主要用于小餐饮监管、区县食品安全城市建设、食品安全软硬件建设、执法办案等方面以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基本经费和农委、水务等单位项目经费。此外,与市食药监局联合印发了《西安市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对市区范围内食品药品安全案件举报进行奖励。继续支持推进放心食品工程。安排资金270万元,用于扶持蓝田县放心馒头加工中心建设、放心馒头网点奖励以及加快放心粮油全覆盖,同时拨付放心豆制品工程贷款贴息资金343.5万元。

13.完成加快发展旅游业年度工作任务。

具体涉及我局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如下:

(1)第18条“设立国际航线补贴资金,对新开辟的国际航线给予补贴”。2015年实际共拨付国际航线补贴资金8228万元。

(2)第37条“加大对旅行社的奖励扶持力度”。2015年9月拨付2014年度旅行社奖励资金460万元,对陕西中国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等26家旅行社进行了奖励。

(3)第46条“扩大旅游宣传促销经费及旅游发展专项资金规模”。2015年共安排旅游业发展资金1亿元。

(4)第48、49条关于对新建投资额5亿元以上的景区项目及汽车旅馆的相关政策。我局已在2015年年初旅游业发展资金预算中安排,将待相关部门提出资金扶持申请后拨付。

14.完成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工会、保密、档案、“两联一包”、四城联创、机关节能降耗、精细化管理、电子政务建设、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等相关工作任务。

(1)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相关工作。会同市民政局等单位研究制定养老服务业改革试点相关政策,报市政府印发了《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市政发﹝2015﹞23号)。我局根据《意见》,又会同市老龄办、市民政局制定了4个配套文件,涉及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建设运营、农村幸福院建设、生活困难失能老人护理、农村丧失劳动能力和贫困老年人生活补贴等方面,从财政资金和财政政策支持方面保障了我市养老服务业综合试点改革的实施。

(2)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相关工作。共安排水资源管理及建设项目资金24987.03万元,拨付“八水润西安”工程市级建设资金10.71亿元。

(3)工会、保密、档案工作。2015年共拨付市总工会经费3388.66万元。在我局落实工会法,保障会员合法权益,定期组织会员开展学习教育和文体活动,及时探望病、育职工,落实困难职工帮扶有关要求。

安排保密专项经费120万元,全市各单位从专项经费中安排购置专用优盘和数据交换摆渡机。在我局保密管理上,修订完善现有保密制度,安排梳理国家秘密事项,开展了局属单位保密工作培训;按照市保密局要求配备了专用优盘及数据交换摆渡机,已启用试运行。

安排市档案局财政经费1458万元,主要用于档案数字化建设和抢救性保护等工作。内部管理上,逐年度完成局机关发文整理归档工作,2006-2010年度文书档案已移交市档案局。

(4)“两联一包”工作。2015年,我市共安排扶贫资金48371.91万元。我局“两联一包”工作方面,继续加大两个帮扶村种植养殖专业合作社扶持力度,完善两村基础设施。2015年,两村贫困户人均年收入平均达到4500元以上。

(5)四城联创、机关节能降耗。2015年,安排市创文办工作经费905.93万元,安排市委宣传部精神文明建设专项经费797万元,用于开展各种文化宣传活动、文明市民教育活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网络文化建设等;安排城市形象宣传片播出经费1984.65万元;安排经费645万元,专项用于西安对外宣传、“十二五”成就宣传、《清清渭河》出版发行和感动西安人物颁奖典礼等;将我市文明引导员队伍装备经费及人员补助经费全面纳入预算安排,下达文明引导员服务补贴和保险费540万元。

安排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经费60万元。此外,我局积极推进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实施建筑节能改造,开展节水和资源循环利用,10月15日通过国家验收。

(6)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拨付2014年第四季度至2015年第三季度流浪乞讨人员危重病人救治专项资金881.57万元。安排城市精细化管理工程、城市夜景照明工程、特色街区配套基础设施工程等资金6500万元。

(7)电子政务建设。安排5000万元信息化建设资金,支持市级重点电子政务工程等项目建设。安排市电子政务办公室工作经费60万元。我局认真迎接2015年全国政府网站绩效评估,对照评估指标开展自查及整改工作,完善了局外网、政府采购网、会计网栏目设置,及时更新了相关内容。

(8)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相关工作。配合教育部门印发《关于做好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下达中省市营养改善计划、蛋奶工程资金21476万元,受益学生达38万人;拨付营养改善计划奖补资金2975万元,对供餐学校食堂运行进行奖补;下达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食堂建设市级专项资金4852万元,支持启动85所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改扩建工程。

15.做好信访工作。我局认真对待群众来信来访,共通过信函、网络等渠道收到信访、咨询件126余件,均及时予以答复。对依申请公开发文统一登记编号,通过邮政特快专递确保及时送达,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6.深化“中国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培育和宣传重大先进典型,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做好网上舆情应对和处置相关工作。积极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扎实开展理论学习、教育培训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等。参加市直机关工委、市级机关工会工委举办的“讲述行业故事”诗歌朗诵比赛,并荣获二等奖。同时,按照市上统一安排,在省市媒体上宣传报道我局全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展现西安财政人的良好风貌,争取社会各界对我市财政事业的理解与支持。

17.所有审批事项全面实行“一个窗口”对外统一受理;规范和改进行政审批行为,压缩审批时限,群众满意率达到95%以上。优化审批流程,重新编制了会计代理记账审批事项办事指南,并在相关网站公开公示,将审批时限由原先的20个工作日压缩至15个工作日。截至目前,我局服务窗口共受理代理记账许可审批35件,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100%。

18.完成市政府《关于推动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明确的任务要求。《意见》涉及我局的43项任务,我们在年初对所有任务均明确了分管领导、责任处室和配合处室,目前各项任务均已完成。通过盘活存量资金和预算调剂累计安排约51亿元用于促投资稳增长重点项目。积极推进PPP模式,设立了首期规模500亿元的西安合作发展基金,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我市基础设施等领域的投资运营,缓解城市建设和发展融资难题。

19.按时完成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按时办理“两会”建议、提案共计50件,满意率达到100%。

20、争取国家有关试点工作,中省重大项目、资金。2014年7月,西安获批开展国家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我们以此为契机,积极推进综合试点各项工作,设立试点创投引导基金,出台资金管理、绩效评价等政策措施,2015年5月中旬,国家部委对试点进行阶段考评,我市综合试点成绩排名全国第一;经过积极争取,户县秦渡镇被财政部、省财政厅确定为2015年首批建制镇示范试点镇,将持续三年进行支持,市本级在中省投入4000万元的基础上补助1000万元,重点用于支持提升建制镇镇区服务功能和体制机制创新,省财政厅、发改委、住建厅将试点方案上报财政部已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