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2022年度粮食购销领域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的通知

西安市财政局

关于开展2021-2022年度粮食购销领域

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的通知

阎良区、高陵区财政局,西安爱菊粮油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中共西安市财政局党组关于印发〈关于市委粮食购销领域专项巡察组对市财政局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及责任分工〉的通知》(市财党函〔2022〕2号)等要求,我局计划对2021-2022年度市级储备粮相关承储企业开展粮食购销领域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以规范企业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确保发挥市级储备粮财政补贴资金使用效益。

一、检查对象、方式和时间

(一)检查对象。本次检查对象为承储市级2021-2022年度储备粮相关企业。

1.市级承储企业1家:西安爱菊粮油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2.两个区承储企业6家:阎良区康桥粮油购销站(阎良区)、西安市亚宏面粉有限责任公司(西安亚宏粮油仓储有限公司)(阎良区)、陕西西粮亚宏面粉有限责任公司(阎良区)、阎良区航城面粉有限公司(阎良区)、高陵区丰泰粮食储备有限公司(高陵区)、高陵区绪昌面粉有限公司(高陵区)。(二)检查方式。我局成立检查工作组,并聘请第三方机构组成检查组进行现场检查,主要采取查阅资料、调取凭证和现场问询等方式开展。检查工作组组成如下:

组 长:郭振山

副组长:李永鲜

成 员:王红维、李畅、陈虹及第三方机构6名人员。

(三)检查时间。4月23日至6月21日。(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1)

二、检查内容


(一)2021-2022年度粮食购销领域财政补贴资金拨付、管理及使用情况,必要时可延伸检查;

(二)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情况;

(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情况;

(四)其他需要检查的事项。

三、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财政补贴资金专项检查,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是落实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的具体行动,市财政局检查工作组人员和相关区县财政局及受检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开展工作,确保工作实效。请相关区县财政局及时通知受检企业提前做好检查准备工作,保证所提供的报表和资料真实、完整、准确。

(二)正视问题,彻底整改。对检查发现指出的问题,及时认领,做到边查边改,对发现的特殊情况和问题要拿出切实可行的举措,限时完成整改,确保财政补贴资金使用安全、发挥效益。

(三)公正廉洁,严守纪律。检查工作组人员应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客观、公正地开展检查工作;对已知悉的信息及资料,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外泄;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严肃工作纪律,保证检查工作顺利开展。

(四)加强沟通,通力协作。相关区县财政局和各受检企业要指定一名联系人,做好日常工作联络,并将联系人信息登记表(附件2)于4月20日前报市财政局财政政策与风险管理处(邮箱:xa89821759@163.com)。相关区县财政局及本区县受检企业的联系人、联系方式由本区县财政局汇总后上报。

附件:1.检查时间安排表.xlsx

                 2.联系人信息登记表.xlsx

西安市财政局

2023年4月13日

(联系人:李畅 电话:89821759 手机:15927533245

                 陈虹 电话:89821759 手机:13289357077)

市财函〔2023〕460号 西安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2022年度粮食购销领域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