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民政府
关于西安市2024年第二批新增地方政府债券收支安排及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
——2024年12月17日在西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
西安市财政局局长 王永杰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我市2024年第二批新增地方政府债券收支安排和预算调整方案草案报告如下。
一、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调整情况
(一)本次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调整情况
2024年2月,我市将省财政厅提前下达的新增一般债务限额38.18亿元安排情况纳入年初预算,并经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审查通过。2024年8月,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我市新增地方政府债券收支安排及预算调整方案,对省财政厅下达的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332.99亿元(一般债务15.95亿元、专项债务317.04亿元)进行了预算调整。综上,省上共计下达我市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371.17亿元,我市实际使用286.87亿元,这些资金主要用于西康、西十高速铁路及棚户区改造、置换存量隐性债务等项目。近期,省财政厅对此前下达我市的2024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进行了调整,具体情况是:
一是新增下达外债额度2.68亿元,其中:市本级2.52亿元,用于西安市学前教育发展项目;周至县0.16亿元,用于丝绸之路沿线地区生态治理与保护项目。
二是新增下达专项债券额度16.13亿元,用于补充政府性基金财力,支持化解存量债务。
三是调减市本级待分配的项目建设专项债券额度84.3亿元。
综上,本次共计调减我市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65.49亿元,其中:调增一般债务限额2.68亿元(其中市本级(含开发区)2.52亿元、区县0.16亿元),调减专项债务限额68.17亿元(调减市本级(含开发区)项目建设专项债券84.3亿元,调增市本级(含开发区)补充政府性基金财力专项债券16.13亿元)。
(二)调整后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情况
按上述情况调整后,我市2024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305.68亿元,其中:
一般债务56.81亿元。市本级(含开发区)安排39.36亿元(含外债限额2.52亿元),转贷区县17.45亿元(含外债限额0.16亿元)。
专项债务248.87亿元。市本级(含开发区)安排220.94亿元,其中:用于项目建设12.18亿元,用于补充政府性基金财力208.76亿元;转贷区县27.93亿元,全部用于补充政府性基金财力。
具体债券安排情况详见附表1—3。
二、政府债务管理情况
(一)政府债务限额情况
截至10月底,全市地方政府债务限额4586.28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203.27亿元、专项债务3383.01亿元。具体额度如下:
1.市本级(含开发区)3976.07亿元,其中:一般债务932.27亿元、专项债务3043.8亿元。
2.区县610.21亿元,其中:一般债务271亿元、专项债务339.21亿元。
(二)政府债务余额情况
截至10月底,全市地方政府债务余额4273.99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122.26亿元、专项债务3151.73亿元。具体额度如下:
1.市本级(含开发区)3708.52亿元,其中:一般债务862.79亿元、专项债务2845.73亿元。
2.区县565.47亿元,其中:一般债务259.47亿元、专项债务306亿元。
全市债务余额未超限额,符合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的规定。
三、预算收支调整方案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增加举借债务数额应当进行预算调整。因此2024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按照上述情况调整后,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需作相应调整。建议在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4年预算调整方案的基础上,对本次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进行预算调整。具体是:
(一)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情况
本次调增外债限额2.68亿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调整后,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支出总量分别增加2.68亿元,均由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的1830.25亿元调整为1832.93亿元;市本级(含开发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支出总量分别增加2.68亿元,均由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的1542.94亿元调整为1545.62亿元。
以上预算调整情况详见附表4—5。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情况
本次调减专项债务限额68.17亿元,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调整后,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总量分别减少68.17亿元,均由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的2099.38亿元调整为2031.21亿元;市本级(含开发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量、支出总量分别减少68.17亿元,均由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的1834.59亿元调整为1766.42亿元。
以上预算调整情况详见附表6—7。
今后,我们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不断提高债券项目储备质量,加强新增地方政府债券使用管理,推动债务规模和债务率“双下降”,切实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以上报告,请予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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