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要求,现公开西安市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西安市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条例》,持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切实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透明度,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西安市财政局官网主动发布各类信息412条,并及时转载中央和我省、我市重大政策信息,发布各级财政管理文件,同时对政府采购、会计资格考试、养老医保补贴等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政策法规进行解读。通过“12345市民服务热线”、网民留言等互动交流栏目,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搭建政民互动平台,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全年共办理“12345市民服务热线”咨询工单91条。充分发挥“西安市财政局”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平台作用,全年发布各类信息783条,订阅用户达15598人。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西安市财政局依法依规开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全年新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4件,其中网上申请16件,其他途径申请8件,全年办结24件,办结率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我局政务信息,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强化对行政权力的运行监督,我局通过《西安市财政局官网财政信息公开规程》《西安市财政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规程》《西安市财政局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理顺政务信息公开流程,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

(四)平台建设情况

完成西安市财政局官方网站栏目设置的更新优化,新增“营商环境突破年”专栏,进一步做好重点信息的公开发布。同时,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规范政府信息发布,形成线上线下相配合的政府信息公开多元化平台,及时通过各种渠道公开政府信息,切实强化政府工作透明度,有效提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

(五)监督保障情况

设置局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配备信息公开专职工作人员,严格审核发布程序,并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局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组织开展信息公开业务培训,提升相关人员工作水平。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性规范文件公开工作》的通知,督促各处室及时发布在主动公开范围内的文件、政策及重点政策解读,提升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有效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4

0

0

0

0

0

2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3

0

0

0

0

0

1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9

0

0

0

0

0

9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4

0

0

0

0

0

2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1

0

2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全面推进信息公开的要求相比,仍存在部分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内容不够全面、公开方式和渠道不够多元化,公众参与度较低的问题。

下一步,我局将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改进:一是加强制度落实。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工作各项规章制度,不断规范工作程序,创新工作方式,做到应公开尽公开,高质量公开。二是强化培训交流。组织开展更有针对性、更具实效性的信息公开业务培训,着重加强干部队伍在系统操作、依申请公开答复、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等重要环节的专业能力。三是提升发布质量。加强财政局官网和微信公众号的“融合”运用,紧紧围绕财政预决算、财政政策等群众关注的重点事项,以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丰富的解读形式,扩宽信息公开的展现形式,推动信息公开工作“更进一步”。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全年办理省市人大建议17件、政协委员提案25件,建议提案内容涉及财政体制、财政资金政策、助力实体经济发展等多个方面,按时办复率100%、满意率100%。我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管理办法》,未出现因申请人在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中,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