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一、《实施意见》的出台背景

2021年3月,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文旅公共发〔2021〕21号)。文件围绕公共文化服务发展中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明确了新发展阶段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目标和主要任务。2022年1月,陕西省《关于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陕文旅发〔2022〕3号)出台,进一步要求各市因地制宜,促进公共文化服务提质增效。因此为加快推动我市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为人民群众提供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公共文化服务,结合西安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二、《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主要包括总体要求、主要任务、保障措施三个部分。其中第一部分明确提出了西安市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第二部分提出了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建设等十二项具体工作;第三部分提出了强化组织领导等四项保障措施。此外,《实施意见》附件部分明确了西安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2022年版)。

三、《实施意见》的目标任务

《实施意见》主要提出了四个方面十二项具体任务:

1. 在标准化建设方面。一是要根据《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年版)》制定《西安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2022年版)》,各区县、开发区要结合此标准制定本辖区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二是要完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到2025年全市图书馆、文化馆上等级率达到100%,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设置率、乡镇文化站达标率达到100%。同时要推动各级公共文化设施共建共享、服务功能融合。三是要提高公共文化服务供给能力,充分发挥图书馆、文化馆(站)主阵地作用,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

2.在公共文化服务提质增效方面。一是要建设高品质新型公共文化空间,创新打造一批多元化、复合型文化地标以及“城市书房”、“文化驿站”等新型文化业态。二是精准对接人民群众文化需求,面向不同群体开展个性化、多样化公共文化服务,构建新型服务供给和反馈模式。三是推进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示范区创建,高起点高标准创建国家、省、市示范区和示范镇(街道),发挥引领作用,推广典型经验,并对相关示范区和单位予以奖补。

3.在构建开放融合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方面。一是引导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完善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政策体系。构建高质量文化志愿服务体系,打造有影响力志愿服务品牌。二是着力发展数字公共文化,建设西安公共文化“云”服务平台。三是深化公共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完善相关标准规范,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机构与旅游公共服务功能深度融合,打造主客共享的文旅空间。

4.在创新实践具有西安特色的公共文化服务方面。一是培育特色公共文化活动品牌,形成一区(县)一品、一街(乡)一品、一社(村)一品系列活动品牌,引导群众在品牌建设中发挥主力军作用。二是扶持特色文艺精品创作展示,结合西安特色文化资源,打造文艺精品力作和非遗展演活动。三是提升城乡公共文化治理能力,提高公共文化依法治理水平,完善和健全相关体制机制,把乡村文化融入治理体系,挖掘乡村文化底蕴,提升乡村文化建设品质。

四、《实施意见》的特色亮点

一是优化拓展高品质新型公共文化空间。以图书馆、文化馆、城市书房、文化驿站等为依托,建设具有西安文化风貌和现代内涵,或高大上,或小而美的城乡公共文化新空间。二是强调文旅融合背景下,公共文化服务和旅游公共服务融合发展。通过功能融合互通、设施共建共享,实现功能互补、活动互动、信息互通、管理互融,为市民和游客提供高质量的文化旅游服务。三是打造具有西安特色的公共文化服务和产品。《实施意见》提出四个方面任务之一就是创新实践具有西安特色的公共文化服务,从品牌建设、文旅融合、空间打造、文艺创作、文化治理等几个方面作出了具体安排。

五、《实施意见》的出台意义

《实施意见》的出台,既是西安市文化和旅游局等三部门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举措,也是领会落实中央和省《关于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具体行动,是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实现标准化、规范化的基本遵循,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动全市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实施意见》对解决公共文化服务供需矛盾、推进文化体制改革,促进西安文化事业繁荣发展、提升人民群众文化获得感、增强西安城市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相关文件:西安市文化和旅游局 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西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关于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