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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来源:财政局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5-03-19 17:23

一、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强化预算单位资金监管,实现对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全生命周期管理。根据陕西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陕西省分行、陕西省审计厅印发的《陕西省省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办法》(陕财办库〔2024〕25号),结合西安市实际,西安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陕西省分行、西安市审计局制定了《西安市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办法》(市财发〔2025〕13号,以下简称《办法》)。通过规范全市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的开立、变更、撤销、备案及使用,进一步提升资金管理的透明度和效率。

二、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3〕第5号)《陕西省省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办法》(陕财办库〔2024〕25号)《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政府性资金存放管理工作的通知》(市政办发〔2019〕7号)及财政部、陕西省财政厅关于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的相关规定。

三、制定程序

西安市财政局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起草《西安市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向市级各部门、人民银行陕西省分行及各区县、开发区财政部门书面征求了意见和建议,收回反馈意见13条,并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了相应修改完善,于2025年3月17日按程序印发。

四、适用范围及对象

《办法》适用于纳入西安市市本级、区县、西咸新区、开发区财政(以下简称财政部门)分级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社团组织,财政预算单列企业集团公司,以及市委市政府、各区县党委政府或机构编制部门批准成立的临时机构。

财政预算单列的企业集团公司,同时纳入中央财政预算和我市财政预算管理的预算单位,财政部门只对其零余额账户进行管理。

五、主要内容

《办法》共六章37条,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章“总则”共8条。主要明确了制定《办法》的依据、适用范围、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定义、全面纳入陕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要求及管理主体等。

第二章“银行账户的设置”共4条。主要明确了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的设立标准、分类以及特定账户的具体使用规定。

第三章“银行账户的开立”共6条。主要明确了预算单位开立财政审批类银行账户、财政备案类账户的流程和需提交资料等。

第四章“银行账户的变更与撤销”共7条。主要明确了预算单位变更财政审批类银行账户、财政备案类银行账户以及银行账户撤销流程和需提交资料等。

第五章“银行账户的监督管理”共9条。主要明确了预算单位、主管部门、财政部门、人行陕西省分行营业管理部、审计部门对银行账户管理、监管职责等。

第六章“附则”共3条。主要明确了《办法》的解释权限、执行范围和施行时间等。